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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2 | 來源: BBC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公審薄熙來 | 字體: 小 中 大
被控收受賄賂罪名的薄熙來在周肆(8月22日)下午舉行的審訊中,公開駁斥其妻子谷開來的書面證言,並形容為“非常滑稽、非常可笑”。
在庭上,公訴人出示了谷開來的壹份證言和壹份親筆證詞。
保險櫃
據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微博披露的庭審紀錄披露,谷開來在其證詞中表示,她與薄熙來在大連、沈陽、北京商務部及重慶的家裡都有壹個共用保險櫃,而這個共用的保險櫃只有他們兩個人能打開。

微博援引谷開來的證言說:“當時我陪瓜瓜在英國讀書,每年都回來叁次,每次走的時候都會從我和薄熙來共用的保險櫃裡拿錢帶到英國去花。我記得我從我和薄熙來共用的保險櫃裡壹共拿過叁次錢。在沈陽家裡拿過5萬美元,具體時間記不太清了,但應該是2002年或2003年,因為2004年薄熙來就調到商務部工作了。”
“2004年下半年,從北京家裡與薄熙來共用的保險櫃裡拿過壹次人民幣,有幾萬人民幣,具體金額記不清了。”
“在北京東城區新開路71號的家裡拿過兩次,壹次是幾萬元人民幣,壹次是8萬美元,拿走8萬美元的時間我記得比較清楚,是在2005年下半年,我從保險櫃裡拿走的美元都是百元面額的。”
證言接著說:“這些錢是薄熙來放進去的,因為這是我們兩個人共用的保險櫃,只有我們兩個人才能打開,別人是打不開的。我把這些美元都陸續帶到英國,用在我和瓜瓜在英國的開銷了。我拿走的人民幣也被我陸陸續續花了,用在我們的開銷上。”
“滑稽可笑”
對以上證言,薄熙來說:“我覺得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非常可笑,因為我舉例來說,在北京,谷開來的證言並沒有說是我將5萬人民幣、8萬美元收了,放在櫃子裡,你來用,我並 沒有跟她說,如果說從櫃子裡拿走這些錢,她怎麼說我往裡放的5萬、8萬美金?”
“第贰,共用的保險櫃裡面,人民幣也好美元也好,並不只5萬元美元、8萬美元, 人民幣有幾拾萬,她拿走的那些錢她怎麼能就知道是我放進去的5萬元人民幣呢?再有,那裡面也不是8萬美元,在中紀委查我的時候,她有什麼證明說是我放進去 的8萬美元她給拿走了,而且怎麼能夠那麼准確的判斷就是我放進去的8萬美元?谷開來就在我們71號房另外壹個巨大的保險櫃裡放著很多錢,大大高於這8萬美元和大大高於這5萬元人民幣。”
審判長隨後提醒薄熙來,要他首先就公訴人剛才的證據發表意見。
薄熙來說:“谷開來所具備的錢遠遠高於5萬美元、8萬美元、5萬元人民幣,她有那麼低級在我們共用的保險櫃裡面每次花的幹幹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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