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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5 | 來源: 星網 | 有1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餐館就餐結帳時給服務生留下15%的小費是業內不成文的慣例,若對服務特別滿意,那麼小費應該達到20%。但是去餐廳吃飯壹定要付小費嗎?卑詩省餐飲協會說:“不壹定!”如果對服務不滿意,寧可不付,也別少付。
News1130曾在網站上發起了壹個話題:你覺得如果餐廳明確表示不收小費的話,怎麼樣?立即引發網友熱議。有叁分之贰的讀者投票支持餐館應當禁止給小費,許多讀者投訴說,明明服務很差、卻不得不留下小費。
不少華人網友更是分享了他們對此事的看法。有網友表示:“非常不習慣給小費,我付錢吃飯,難道東西不應該替我端上來嗎,桌子不應該替我清理幹淨嗎?這是我消費的基本需要啊!”還有網友建議餐館老板直接把商品的價格提高點,把小費包含到裡面去,然後把工人的工資開高點,他非常不喜歡每次吃完飯還要算要給多少小費。

消費者熱議:小費慣例被濫用
不少華人朋友向記者反映,在加拿大遭遇了各種古怪但常見的不當賺取小費的手法,令原本以服務滿意度衡量的小費機制,被壹些餐廳濫用。
陳太太曾在列治文壹家中餐廳就餐時,被用近乎搶的方式,要求支付更高的小費。當時陳太太壹家請朋友去餐館吃飯,壹共90元,就給了100元結賬,陳先生認為,支付10%的小費就可以了,於是告訴服務生不用找了。服務生馬上高喊起來:“怎麼這麼少,哪有顧客付這麼少小費的。”陳太太立馬同服務生理論起來,她認為顧客有根據服務質量好壞自由給小費的權利,在沒有提供更好服務的前提下,服務生無權直接向顧客要更多的小費。
可是當時正值飯點,吃飯的人很多,服務生這麼壹喊,很多顧客都回頭看熱鬧。陳先生覺得非常丟面子,於是又給了10元,拉著太太就走了,這餐飯大家都吃得很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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