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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01 | 來源: 星島環球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鄧麗君(資料圖)
原標題:鄧麗君肖像權侵權案開庭 侵權公司稱人死權逝
星島環球網消息:北京天利時代國際演出策劃公司(以下簡稱天利時代公司)在舉辦演唱會時,未經授權就使用了著名歌星鄧麗君的肖像和姓名,為此鄧麗君之兄長鄧長富起訴該公司,要求賠償損失26萬余元。30日上午,這起案件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天利時代公司稱,鄧麗君已離世,姓名權和肖像權已經消失。
《京華時報》報道,30上午9點半左右,案件正式開始審理。鄧麗君的兄長鄧長富未到庭參加訴訟,由律師孫先生代為出庭,被告方亦由律師代理出庭。鄧長富訴稱,今年2月13日晚,由天利時代公司主辦的肆小鄧麗君-夢幻麗影寶島情歌演唱會在北京展覽館劇場舉行。天利時代公司未經授權許可,在該演唱會的商業宣傳中使用了鄧麗君的名字,並在燈箱、地鐵、售票廣告中使用鄧麗君的肖像。
鄧麗君作為在全世界,特別是華人世界享受頂級知名度的歌星,被尊稱為壹代歌後,在國際和國內享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天利時代公司不經允許就使用她的肖像和名字,此舉構成對鄧麗君的肖像權和名譽權的侵犯。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公開致歉,並賠償各類損失總計26萬余元。
庭審中,鄧長富的代理律師孫先生展示了相關圖片和視頻。天利時代公司承認,在這次演唱會的宣傳中,確實使用了鄧麗君的肖像,但在接到有關人士的提醒後,曾將相關廣告撤下。此外,該公司認為,鄧麗君作為享有極高知名度的歌星,她目前已經不在世,因此與之相關聯的姓名權和肖像權也應當隨之消失。因此,該公司不認為其行為侵犯了鄧麗君的姓名權和肖像權。
孫先生表示,鄧麗君確實已經離世,但不影響其姓名權和肖像權受到法律保護。鄧麗君有3個哥哥,1個弟弟,目前尚有包括鄧長富在內的兩個哥哥依然在世。鄧麗君無配偶和子女,父母離世,按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鄧長富兄弟可以對鄧麗君的姓名權和肖像權提出法律主張。在辦案中,鄧長富提起了訴訟,另外壹個哥哥已經聲明,對此案不會另行起訴。孫先生稱,在平時,相關個人及組織若要使用鄧麗君的肖像,壹般由鄧長富作出授權。
在調解階段,天利時代公司表示,願意做出1萬元的補償,但未得到鄧長富壹方的同意。案件未當庭作出宣判。-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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