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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02 | 来源: 网易 | 有2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据台湾媒体报道,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30女、另偷拍4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总共分为2部分,第一是性侵的部分,法官认定他性侵9女、判刑18年6个月,第二是偷拍,也就是妨害秘密,法官认定他偷拍15女,判刑3年10月,可易科罚金92万元(约合人民币18.9万;编者注:易科罚金是用缴纳金钱的方式代替原宣告的刑期的制度,是从剥夺自由的刑罚变换为缴钱的处分方式)。1天的刑期是2千元,12名提告的受害人,获赔30万到250万不等,李宗瑞总共赔偿1425万(约合人民币293万)。


富少李宗瑞涉迷奸案,去年遭起诉下药性侵、偷拍30人,另有4人与李自愿性交,但也遭偷拍,至少涉犯16件性侵及偷拍,又因李犯后态度恶劣,检察官加重求刑到266.5年,合并执行30年;该案今上午11时宣判。
另有12名被害人共求偿7500余万元(约合人民币1543万元),宣判前,李宗瑞向法官要求让他以300万元交保,台北地院担心李宗瑞再逃亡,上周裁定驳回。
李宗瑞案大事记:
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邀约32人包括前女友、女模及艺人,先后到夜店饮酒作乐,乘机对28人下药迷奸,或趁对方烂醉后抬回家性侵,并将性侵过程摄录。
2012年8月23日,遭通缉、逃亡23天后,李宗瑞投案自首 坦承逃亡期间有女性友人协助。
2012年8月31日,台北检方首度提审淫魔富少李宗瑞或有3名共犯。
2012年11月1日,李宗瑞一审被判刑14年,但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李宗瑞的继母也在受害人名单内。
2012年11月6日,台北地检署上午侦结起诉。检方认定李宗瑞涉及27起妨害性自主案件,有10多名受害人指控偷拍,检方认定他行为恶劣,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名起诉,合并求刑30年。
2012年12月4日,台北法院开庭审理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奸案,首度提审李宗瑞并当庭勘验光碟,律师说,李宗瑞仍做无罪答辩,“认错不认罪”,遭检方合并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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