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3-09-02 | 來源: 網易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台灣媒體報道,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30女、另偷拍4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總共分為2部分,第壹是性侵的部分,法官認定他性侵9女、判刑18年6個月,第贰是偷拍,也就是妨害秘密,法官認定他偷拍15女,判刑3年10月,可易科罰金92萬元(約合人民幣18.9萬;編者注:易科罰金是用繳納金錢的方式代替原宣告的刑期的制度,是從剝奪自由的刑罰變換為繳錢的處分方式)。1天的刑期是2千元,12名提告的受害人,獲賠30萬到250萬不等,李宗瑞總共賠償1425萬(約合人民幣293萬)。


富少李宗瑞涉迷奸案,去年遭起訴下藥性侵、偷拍30人,另有4人與李自願性交,但也遭偷拍,至少涉犯16件性侵及偷拍,又因李犯後態度惡劣,檢察官加重求刑到266.5年,合並執行30年;該案今上午11時宣判。
另有12名被害人共求償7500余萬元(約合人民幣1543萬元),宣判前,李宗瑞向法官要求讓他以300萬元交保,台北地院擔心李宗瑞再逃亡,上周裁定駁回。
李宗瑞案大事記:
李宗瑞被控從2009年起,邀約32人包括前女友、女模及藝人,先後到夜店飲酒作樂,乘機對28人下藥迷奸,或趁對方爛醉後抬回家性侵,並將性侵過程攝錄。
2012年8月23日,遭通緝、逃亡23天後,李宗瑞投案自首 坦承逃亡期間有女性友人協助。
2012年8月31日,台北檢方首度提審淫魔富少李宗瑞或有3名共犯。
2012年11月1日,李宗瑞壹審被判刑14年,但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李宗瑞的繼母也在受害人名單內。
2012年11月6日,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起訴。檢方認定李宗瑞涉及27起妨害性自主案件,有10多名受害人指控偷拍,檢方認定他行為惡劣,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名起訴,合並求刑30年。
2012年12月4日,台北法院開庭審理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奸案,首度提審李宗瑞並當庭勘驗光碟,律師說,李宗瑞仍做無罪答辯,“認錯不認罪”,遭檢方合並求刑30年。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