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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08 | 來源: 天涯論壇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對紫色衣服進行的DNA鑒定即得到“具有張會英穿著這件衣服的唯壹性,排除了其他人穿著的可能性”的結論,恐怕很有點問題。因為至少還存在另有人穿著隔離衣,在外面再套穿該紫色上衣作案(避免自己的上皮細胞脫落在紫色衣服上)後,再將紫色衣服脫下放回張會英住處,以達到嫁禍張會英、轉移警方視線等目的的可能。有其他可能,就應該盡力去排除,而不應立即得出所謂“唯壹性”結論。

山西臨汾“8.24”6歲男童小斌斌被挖雙眼案,因其手段殘忍而震驚中外。該案不是命案勝於命案,山西警方乃至中國警方急於偵破案件,以向國人或世人作出交待的心理,可謂拾分迫切。這從公安部得知發案後,第壹時間即派出專案組赴臨汾指導偵查工作即可看出。公眾何嘗不是焦急地等待偵破結果呢,但公眾相得到的,是壹個排除壹切合理懷疑的科學結論,而不是只要壹個答案。
警方近日宣布,該案9月3日即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為受害男童郭某41歲的大大(伯母)張會英,她已於8月30日跳井自殺身亡。警方壹定滿以為權威結論壹出,輿論即會平息,孰料“樹欲靜,而風不止”,公眾中很快出現了“警方拿死人頂罪、忽悠公眾”的質疑,連小斌斌的家人和張會英親屬也都不能接受這壹結論,《北京青年報》的記者甚至通過新聞調查,似乎初步得出“張會英沒有作案時間”的結論。如果新聞調查的結論能夠成立,警方所謂的權威結論便會被其“壹票否決”。
我對警方的權威結論同樣存疑。原因是,該案沒有直接證據,而現有的間接證據還比較單薄,不能排除壹切合理的懷疑,難以定案。
警方認定殘害小斌斌的行為是其伯母張會英所為,主要證據為:從張會英家提取的那件紫色上衣紫色的上衣,上前胸部、後背、袖口處檢出拾余處血跡,經過DNA檢驗後分析認為,DNA分型與受害兒童郭某壹致;領口和兩個袖口處提取了多處的斑跡,經過檢驗是混合的DNA峰譜,其中包含有兒童郭某和張會英的DNA分型,並且這個分型不支持其他人所留,由此說明這件衣服是張會英所留,具有張會英穿著這件衣服的唯壹性,排除了其他人穿著的可能性。
而我認為,該鑒定意見只能證明叁點:該紫色上衣為張會英所有(張會英的丈夫承認,張8月30日跳井後當天,警方從她家裡拿走了這件紫色衣服);張會英貼身穿過該紫色上衣,上面存在她脫落的上皮細胞;該紫色衣服上同時檢測出了被害人和張會英的DNA信息。
根據對紫色衣服進行的DNA鑒定即得到“具有張會英穿著這件衣服的唯壹性,排除了其他人穿著的可能性”的結論,恐怕很有點問題。因為至少還存在另有人穿著隔離衣,在外面再套穿該紫色上衣作案(避免自己的上皮細胞脫落在紫色衣服上)後,再將紫色衣服脫下放回張會英住處,以達到嫁禍張會英、轉移警方視線等目的的可能。有其他可能,就應該盡力去排除,而不應立即得出所謂“唯壹性”結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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