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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22 | 來源: BBC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山東濟南中級法院星期天(9月22日)對原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壹審宣判。
法院裁定薄熙來有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薄熙來案的判決受到中外網民關注,判決消息傳開後,微博與推特(Twitter)上隨即湧現各方評論。
以下摘編壹些網友的意見:
@壩上老孫:這次審判,公開透明,沒有用薄熙來的方法去對付他,完全經受住歷史和法律的考驗。
@波波bobo哥:薄熙來的鋃鐺入獄,正是中國法制的體現。那些天天拿著百姓的錢,利用手中的職權,不停的給自己和家人撈實惠的所謂的官員們,你們要清醒了。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小咻咻2012:應該再重壹些就好了!
@孤獨行者:以後新標杆:2000萬無期,多少是死刑呢?
@鄭孔劍:看完薄熙來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庭審及谷開來供述視頻,心情復雜,心裡感受更多的是婉惜,我在想象,壹個人,突然從雲端往地下墜落,此時此刻他是怎樣壹種心境?
@朱陶:你忘了這是共產黨的法律,不公嗎?你又怎麼樣?這結果很正常,我還猜拾年那。
@張峰:不管被判多少年,都是壹個人的悲哀、家的悲哀、國的悲哀、民的悲哀。若不去從制度上解決,這種悲哀叁伍年總會再來。
@華勝天:薄幕後老板安全了。
@約翰金:聽審過程,只采納控方證據,而不采納辯方陳述,獨裁的做法。同民主社會壹點不沾邊,什麼人權民主自由都是煙霧彈。騙騙西方人而已。
@王天成:有些人將薄熙來案判決稱為司法的勝利,這真是too simple,naive。法院有判決這樣的案子的權力嗎?刑期上面定,法院念壹下而已。如果說是今上對另壹個曾覬覦皇位的王子的勝利,也許是符合實情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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