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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25 |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 有1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她是12岁孩子的母亲,是刺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的妻子。丈夫关在里面,她把自己扔到外面,天南海北地走,“怕夏俊峰案冷下来。”

儿子又挨打了。张晶拿着“轻微脑震荡”的诊断书,问:“你为什么不还手?”憋了半天,强强带着哭腔说:“我还手,他说我爸是杀人犯怎么办?我把他打死怎么办?他打我一下,我不还手,打我两下我不还手,他打完我第三下,他就不打我了。”张晶也哭了。
第二天一早,张晶在校门口遇到打人者的父亲。孩子的父亲转身急匆匆地走,张晶追在后面像一只护雏的母鸡,看到那男人越来越远的背影,委屈铺天盖地地来了,她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像个泼妇。”张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要让儿子知道,没有爸爸也一样,妈妈可以,妈妈什么都行。”
·一·
如果那件事情没有发生,张晶可能已是家门前某个档口的老板娘,每天围着老公、儿子和厨房转,晚上为电视剧里的悲情女主角哭上一回。一切,都因三年前那件轰动全国的“沈阳小贩刺死两名城管案”而扭转了方向。
小贩名叫夏俊峰,是和张晶一起生活了九年半的丈夫。
2009年5月16日,是个星期六。听说城管队有人结婚,卖炸肠和鸡柳的小贩夏俊峰、张晶夫妇决定提前出摊。上午11点多,在距离自己家不远的交叉路口摆摊时,他们遭遇了城管稽查。在张晶的描述里,夏俊峰恳求城管不要扣押自己的燃气罐,十几个城管将夏俊峰围在中间,拽着领子,你推一把,他踢一脚。张晶想冲进去,被人从后面拉扯住胳膊。她跪在地上恳求:“别打了,别打了,都给你们。”随后,夏俊峰随执法人员到勤务室接受处罚。然后,小贩成了杀人犯。因为在勤务室中刺死城管,夏俊峰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至今此案仍在死刑复核阶段。
勤务室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法律上,成为关键问题,这意味着这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但真正让此事成为全国性新闻的,是这个刑事案件映射出的社会矛盾。
沈阳是个老工业城市,昔日大厂的荣光遗留下来的,是大量下岗工人成为流动商贩。摊贩与城管人员的矛盾几乎无法避免。
1990年代,夏俊峰技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沈阳防爆电机厂做车工。不久,单位倒闭,夏俊峰下岗。
初中文化的张晶和丈夫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夏俊峰被分配到电机厂时只是学徒工,别人车小螺丝,他车的螺丝有碗口粗,没有一技之长。为了每月挣四五百元钱,夏俊峰去劳务市场,“就像货物一样让人家选,挑萝卜还得扒拉扒拉吧。”张晶说,因为丈夫只有一米六五,很多用工单位嫌他身材矮小,不肯录用,他只能去做季节工。“空调厂夏天招一批工人,干上三四个月,工作又没了。”夏俊峰干过出大力的活儿,钉过箱子、做过推拉门,也曾在四十多度的厂房里工作,回家之后,张晶见他的裤子上都是层层的白碱,“上衣就更别提了,都是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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