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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27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被控於2011年在溫哥華國際機場准備搭飛機前往中國時,偷運3只黑熊熊掌的男子陳振坤(Zhen Kun Chen,譯音),周肆沒有出庭應訊,只由律師代表出席。據辯方律師表示,他的當事人尚未對相關指控認罪。
陳振坤被控非法販運熊掌,以及非法販運野生動物等罪名。他周肆上午沒有到列治文省級法庭應訊,僅由代表律師林主光代為出庭。由於法庭電腦故障,加上檢控官缺席,法官裁決把案件延期到10月1日再審。
林主光在庭外說,他的當事人尚未對相關指控認罪。據悉,陳振坤擁有合法獵槍牌照,熊掌來自狩獵所得,僅計劃帶往中國作為禮物,並未打算交易。不過,有關消息尚未獲控方證實。
案發於2011年8月14日,39歲的陳振坤准備登機並接受安檢時,他攜帶的壹件行李被X光安全檢查掃描時,發現藏有3只被切割的熊掌。該3只帶有皮毛、尚未處理的熊掌,連同部分熊腿被切割下來,然後用钖紙及保溫物料包裹冷藏。
陳振坤當場被捕,被控違反聯邦《野生動植物保護及國際、跨省交易法》(Wild Animal and Plant Protection and Regulation of International and Interprovincial Trade Act),以及《卑詩野生動物法》(B.C. Wildlife Act)的相關條款。如判罪名成立,最高處罰為入獄6個月及罰款25萬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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