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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1-14 | 來源: 南方周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歷經“反右”磨折最終死於“文革”的北大才女林昭雖在20世紀80年代初歷經兩次復查獲得平反,然而個中細節以及平反過程的是非仍撲朔迷離。林昭胞妹彭令范在媒體刊文細數事情原委,稱自己當時獨身壹人到處求告,為林昭以及因此而死於非命的母親平反,將林昭“罪行”歸咎於“精神病”的判令也得以撤銷。事後,壹名“神秘”人物向其歸還林昭遺物,並透露當年林昭被秘密處死皆是當時政治局決定,而林昭平反卻也牽涉多人獲刑。
彭令范在11月14日在《南方周末》發表長文《林昭案卷的來龍去脈》回憶了林昭獲平反的來龍去脈,茲撮要摘錄如下:
1979年2月28日,我收到北京大學黨委寄來的姊姊林昭的右派分子改正通知。這時我想到,應該向有關部門申請復查和平反林昭的反革命罪和死刑判決,同時也必須為我母親許憲民(1908-1973)的“反革命分子”罪名平反。
母親受到牽連
“文革”前,我母親是“民革”蘇州市委副主任、市政協委員、中國民主同盟盟員、蘇州市汽車公司副董事長、蘇州公共汽車公司副經理,她在1949年後的歷次運動中幸存了下來,但在“文革”中卻為了林昭的緣故,也成了反革命分子,死於非命。
我同時做這兩件事(母親和姊姊的平反)……我用了幾乎所有的時間,寫了幾百封信給我以為能給我們幫助的人,用菲薄的工資從上海跑南京,跑北京,找尋和訪問所有和我母親、姊姊有關的人。……同時我也作了壹些調查研究,找出原始資料和有用證物。沒有任何人幫助我做這件事,人們不敢涉及這棘手的問題,包括我的親弟弟。
第壹次復查
姊姊的平反過程是非常錯綜復雜的,並帶有壹定的神秘色彩。1980年8月22日,我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寄來的《刑事判決書》(滬高刑復字第435號),判決書雖然宣告林昭無罪,但給出的理由卻是:
現經本院復查查明:林昭在1958年被錯劃為“右派份子”後,因精神上受到刺激,1959年8月開始就患有精神病,嗣後,曾以寫長詩、文章等表示不滿,並非犯罪行為。1965年對林昭以反革命罪判徒刑顯屬不當,應予糾正。林昭被錯判服刑後,精神病復發,又曾用寫血書、詩歌、日記以及呼喊口號表示不服,1968年將林昭在病發期間的行為,又以反革命罪處以極刑,顯屬錯殺,應予糾正。據此,本院特重新判決如下:
壹、撤銷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1962年靜刑字第171號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67年度滬中刑(壹)字第16號兩次判決。
贰、對林昭宣告無罪。
所以這裡是錯劃“右派分子”,錯判“反革命”服刑,錯殺,叁錯到底,主要歸咎於她的“精神病”。我並不認可這平反的“措詞”,但當時只能得到這樣的平反判決。因為林昭的“精神病”,法院沒有發還家屬任何遺物。
然而奇跡出現了!我所在的上海第贰醫學院(編者注:1952年院系調整中由聖約翰大學醫學院、震旦大學醫學院及同德醫學院合並而成)的黨委書記兼院長、“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關子展(1914-1996),“文革”後恢復名譽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編者注:關子展在1979年12月30日結束的上海市第柒屆人民代表大會第贰次會議上當選為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當我看到他的任命在報上發表後,我立即寫信給他。
……
林昭的追悼會
我寫了好幾封信給關子展。第壹封是1980年8月26日,然後是同年9月2日和9月26日,提出為林昭開追悼會的要求,同時希望在他的領導下,重新復查林昭案件。我用外交詞令暗示,以精神病為由平反似不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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