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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2-14 | 來源: 大河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昨天下午3時10分左右,鄭州市金水區民政局辦事大廳內,兩口子鬧離婚正填表時,女方突然拿出水果刀給男方腹部捅了壹刀。
記者趕到現場時,文化路派出所兩位民警已到場,壹輛急救車停在馬路邊。約30多歲的傷者馮某腹部包扎著繃帶,鮮血浸透了繃帶,在兩名醫生的陪同下,很快上了救護車。
民警告訴記者:“接到報案我們趕到後,女方已離開了現場,不知去哪了。男子的腹部被女方用水果刀扎傷有壹指多深,血流了很多。我們剛問過,男方不讓追究女方責任。”
現場壹位目擊者告訴記者:“兩口子填表時,可能女方不願意離婚,兩人吵起來,女方突然拿出壹把水果刀,照男方的腹部扎了壹刀。男方大喊壹聲,鮮血頃刻流出來,椅子上和地板上到處都是鮮血。夫妻離婚為啥不能好好說呢,還用動刀子?”
記者趕到省職工醫院急診科,值班醫生說:“受傷男子不到40歲,現在已經送到手術室了,正在做手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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