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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2-19 | 來源: 美國之音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著名演員章子怡在美國出席活動(2008年資料照片)
中國影視明星章子怡同設在美國的中文新聞網站博訊之間的名譽訴訟官司,歷經壹年半後,以博訊周贰道歉而告壹段落。中國主要官網新華網等多家網站紛紛報道這 壹“結果”。新華網周叁發表網評說,章子怡獲勝,對美媒是個教訓。有網友說:章子怡是《勝訴在美國》的作者。(注:薄熙來妻子谷開來曾著有《勝訴在美國》 壹書)
“誹謗案”和解還是原告獲勝?
據雙方對薄公堂的加州聯邦法庭公布的文件,原告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博訊網周贰(2013年12月17日)發表英文道歉聲明說:博訊因刊登有關章子怡的“負面和失實”報道,“鄭重向章子怡”道歉,對其受到的傷害,深表歉意。
博訊是設在美國的眾多中文新聞網站壹家,主要發表中國大陸的民主、自由、人權等方面的消息,被大陸所屏蔽。去年王立軍事件以來,該網站發表了數篇有關章子怡的報道,說其“陪睡富商、高官”換取金錢和利益。章子怡將博訊告上加州法庭,訴其“誹謗”。
加州聯邦法庭如何看“此案”
根據加州中區聯邦法庭文件 (CV12-05216 JGB(PLAx,12月17日),雙方根據12月12日庭議結果,該案已全部結案(the case has settled in its entirely)。法庭17日還說:雙方在2014年1月31日之前,應提交結案所需要的合理協議,或者是因為和解協議沒有實施而要求重啟案件,否則, 法庭在2014年2月1日將宣布此案撤銷。
該法庭文件還說:法庭將繼續全權審理此案,對任何壹方不加以歧視。到2013年12月23日,以前宣布的所有各種庭審期限和動議將全部無效。
法庭在上周末(12月12日)說,加州中區聯邦法官瑪格麗特.娜格爾(Margaret Nagle)、原告章子怡、原告律師(兩位,John E. Mason 和Adam LeBerthon)、被告律師(兩位, Loring Rose 和 Kenneth P.White)代表被告孟維參(不在場)達成協議:進壹步解決問題商討會議將不對外公開。這次庭議原則達成不對外公開的解決問題方案。
韋石:現在不方便接受采訪
12月18日,博訊負責人韋石告訴VOA記者,關於此案所有相關材料都已經公開,可查詢。從博訊的“道歉聲明”來看,該文沒有提到道歉和訴訟之間的關系, 也沒有提到法庭的任何判決,更沒提到道歉之後是否有相應的賠償。章子怡在去年6月14日起訴博訊時曾提出“懲罰性”經濟賠償。
博訊在自己的中文網站上並沒登出相應的“道歉聲明”。
早在幾天前,就有海外中文網站不斷說,這次訴訟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但是,博訊的道歉聲明沒有提到雙方是否和解。-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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