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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1-01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據移民顧問莫恭佑表示,團聚移民申請表及指引公布後,除父母無犯罪紀錄可後補以外,如今所有申請材料須壹次過交出,在僅得5,000個名額下,對申請人的壓力勢必大增。律師稱能在10號之前遞件已算不錯。
莫恭佑周贰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過去團聚移民申請都是先審核申請人資格,然後父母再遞件,新措施改為壹次過交齊。他說:“在要求父母結婚公證等證明下,肯定難以見到有人趕及周贰亦即31日即可送件。原本還有人打如意算盤,壹等周贰填妥新表格就馬上寄出;申請人現能於1月10號前送件,就已經相當不錯。”
他在這幾天正在加班幫客戶填新表格,並通知客戶補繳新材料,以爭取提早送件。他舉例說,有客戶原本計劃周贰填妥新表格就趕著遞交申請;如今面對新材料要求下,同時擔心遭退件,申請人不敢大意,決定把材料准備齊全才再寄出。
移民官或要求補交收入證明
此外,溫哥華移民律師錢路認為,要求申請人壹次交出所有材料,估計該表格無法立刻在兩天內寄出。他原本為客戶填寫舊表格,如今在新表格公布後,就加緊時間改填新表格,並通過清單以查核所需文件。
錢路強調,由於申請人收入要求提高3成,並須出具前3年稅單。加上新政策規定,在遞件到審批有時間差距下,移民官有權要求申請人補交收入證明,萬壹遞件後收入狀況不符要求,申請案仍可能被拒。因此,他建議申請人收入至少須維持6年相若水平,否則有面臨最終遭拒絕機會。
他又相信,團聚移民申請應不致出現類似投資移民迅即爆滿情況,畢竟申請條件提高後,估計申請合資格者會減少,申請人倒不用太擔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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