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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1-04 | News by: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本报记者报道
上诉庭:律师非「风险资本家」
卑诗上诉法院日前裁定,负责一宗争产案的温哥华律师行,仅获得500万元律师费,而非之前所要求收取的1,700万元。法官更批评说,律师行索取如此庞大的费用,威胁律师行业的诚信。
2013年12月31日,上诉庭维持卑诗最高法院的裁决,把温哥华律师行Hungerford Tomyn Lawrenson and Nichols向委托人米德─威尔逊(Kirsten Mide-Wilson)收取的律师费,由根据胜诉酬金协议(contingency-fee agreements)计算所得约1,700万元,锐减至500万元。
不应视为可得奖的彩票
是项胜诉酬金协议,是指律师与委托人之间达成的共识,亦即假如案件败诉,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胜诉的话,律师可以收取相等於委托人所得一定比例的酬金。
上诉法院的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律师并非一群「风险资本家」(venture capitalists),而与委托人事前所达成的胜诉酬金协议,也不应视为有机会获得巨款的彩票。
拒绝按每小时酬金缴律师费
米德─威尔逊委托Hungerford Tomyn Lawrenson and Nichols,争取祖父塞韦(Jack Cewe)总值达一亿元的遗产。建筑业大亨塞韦於2008年6月7日病逝,享年86岁。
米德─威尔逊坚决拒绝按每小时酬金去缴付律师费;但就同意胜诉并取得亿元遗产之後,会给予律师行相等於争得金额的两成作酬金。-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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