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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1-17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962年中印自衛反擊戰之後,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發表聲明,主動提出在和平解決前,中國政府希望印度政府同意,雙方尊重在整個中印邊界上存在於雙方之間的實際控制線,雙方武裝部隊從這條線各自後撤20公裡,脫離接觸。

資料圖:中印自衛反擊戰勝利後,中方軍隊主動後撤20公裡。圖為中國解放軍俘虜印軍士兵。
1962年中印自衛反擊戰之後,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發表聲明,呼吁:“中印兩國政府都應該以中印拾壹億人民的根本利益為重,以兩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斗爭的共同利益為重,以亞洲和平和亞非團結的利益為重,竭盡壹切可能,尋求停止邊境沖突、重開和平談判、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途徑。”(《為停止邊境沖突、重開和平談判、解決中印邊界問題中國政府鄭重提出叁項建議》,《人民日報》1962年10月24日。)並主動提出解決中印邊界問題的叁項建議:第壹,雙方確認中印邊界問題必須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在和平解決前,中國政府希望印度政府同意,雙方尊重在整個中印邊界上存在於雙方之間的實際控制線,雙方武裝部隊從這條線各自後撤20公裡,脫離接觸。
新中國成立後的最初幾年,中印之間曾發生了壹些小的邊界事件,這在雙方邊界正式劃定前是難免的。為了盡可能地避免發生沖突,中國政府強調:“作為壹種臨時性的措施,雙方暫時保持邊界的現狀,即雙方暫時保持目前各自在邊界上的管轄范圍,而不越出這個范圍。雙方有分歧的問題,當然仍可通過協商求得解決。”(周恩來致尼赫魯的信,1959年1月23日。)而印度則堅持把過去英國單方面宣布的所謂邊界,包括壹些不現實的領土要求作為遺產全部繼承下來,拒絕就這個問題進行任何談判。由於中國以大局為重,嚴格遵守暫時維持現狀,然後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的方針,以友好態度處理遇到的各種問題,中印邊界在1959年以前基本保持穩定,在近2000公裡未定邊界線上沒有發生大的軍事沖突。
按照中央的部署,外交部曾制定計劃,從1958年以後“伍至拾年內陸續解決未定邊界問題”,中印邊界問題放在解決中緬邊界問題之後。但是,1959年和1962年中印邊界發生的兩次武裝沖突,中央不得不把這項工作提前擺到議事日程上。
為推動中印邊界問題和平解決,1960年4月,中國軍隊從東西兩段的實際控制線單方面後撤20公裡,使雙方軍隊脫離接觸,並且在撤出的地區停止巡邏。然而,印度卻將中國的和平誠意視為軟弱可欺。1961年,印軍在西段侵占了中國大片領土,在中國軍隊後撤的地區相繼建立了43個軍事據點;在中段侵入中國烏熱地區;在東段越過“麥克馬洪線”向北推進,增設了許多哨所。中國政府多次要求印軍退回實際控制線的印度壹側,印軍拒不退出。因此,中國軍隊不得不在西段邊界實際控制線的中國壹側重建哨所,恢復巡邏。隨後,又在東段邊界派駐了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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