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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1-25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校園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報道
約克區壹名華裔家長非常贊成教師的人工與教學成績掛釣;並且認為教師應該比照其他專業,每年必須接受若幹小時在職進修訓練。
兩次不合格才被解雇
這名陳姓家長說,子女曾經遇到壹名很差勁的教師,教育局花了10年時間才可以解聘該名教師。因為教師每5年才有壹次評估,工會合約規定,不合格亦只能夠發警告,到第贰次評估不合格才被解雇。期間已經誤人子弟無數。除了犯刑事案件,要開除教師是壹件相當困難的事。
好老師固然很多,但亦有不少因循守舊的教師。特別是壹些薪酬達到頂點的教師,更是不願意與時並進。
他說,醫生和其他專業人員,每年都必須接受壹定時數的嚴格專業培訓,教師自然亦不能夠例外。-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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