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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2-18 | 來源: 環球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臉書 | 字體: 小 中 大
敘利亞壹名少女Fatoum Al-Jassem,因為登陸facebook賬號, 被基地組織武裝分子送到當地。伊斯蘭宗教法庭以“上社交網絡等同於通奸”為由判處“石刑”,即用亂石砸死。

該法庭認為,這名女子擁有Facebook是極大的罪行,應當受到嚴厲懲罰。
諷刺地是,這壹基地組織本身就擁有Facebook賬號,但他們不允許女人用Facebook。-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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