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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04 | 來源: YORKBBS | 有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職場故事 | 字體: 小 中 大

在加拿大工作:老板不讓辭職怎麼辦?
zhenmeirenxing:找到了新工作,去老板那遞交辭呈,老板說不希望我走:
1,如果我走的話,就太對不起他對我的培養了.
我說謝謝老板對我的信任和培養,但我老婆剛生了小孩,現在手頭比較拮據,所以需要找份工資較高的工作,哪怕就先挺過這1,2年呢.(真實的情況:我 這邊大學畢業,在同學裡算最先找到工作的,所以當時也沒比較行情.在這家公司幹了2年多,可現在的薪水壹年還不到3萬.雖然公司對我進行了培訓,但我也盡 力回報公司,並且叫幹啥幹啥,毫無怨言).
2,老板說那我給你漲工資.
我說謝謝,不過有點太晚了.(先不說漲完後壹年也就4萬1不到。公司和西人公司,哪怕是小公司壹比,在規章制度上還是有差距).工作了壹年,也沒有 個年底總結,大家誰也不知道這壹年是表現的好,還是壞.也可能是3月份漲工資,也可能是7月份漲工資,也有的同事2年沒漲工資.全憑老板心情。
我說哪怕你提前壹個月給我漲工資,我也不太會動想走的念頭.退壹步講,哪怕年底的時候,對我說句今年幹得不錯,我也會有幹下去的動力.
結果老板壹下就立馬變了臉說:
你和公司簽過壹個non-competition合同,從我們公司辭職後,n年內不能在對手或客戶那工作,甚至不能從事相關的工作.
我說:那不是咱們的客戶,更不是對手。並且我是學機械的,難道讓我去當大廚.
可老板接著說:那個是咱們的潛在客戶。所以你去也不行。否則我就告你。並且我會把這個合同發給你的新公司。
我。。。。
老板接著還說:你還要賠X萬塊給我。
我問為啥?
他說:沒項目的時候,你在公司做實驗,我還付錢給你。所以這部分錢你要給回來。還有2年前,你買的那雙安全鞋,也要把錢退回來。
我:壹是我沒這麼多錢,贰是我掙的是薪水,不是提成。天天在你眼皮底下工作,幹過什麼你都知道.所以你要告就告吧。
老板:那你可以走了,下周等法院的傳票吧。
。。。。。。
我當時要不是看大家都是z國人的份上,早就拍桌子走人了。咱就想圖個好聚好散,可誰知道會遇到這種人。
咱就本本分分的做人,但不說明咱缺心眼。那個合同的事,我咨詢過了,回答是:這個是典型的霸王條約加不合理合同。並且還是在工作壹年後,不是在工作之前簽署的。加拿大是個自由的國家,沒有人有權利阻止別人活得更好。另外又加了壹句:請不要把壹些中國人的方式帶到加拿大來。
上面是於理,於情的話: 我剛有個小孩,老婆在家,難道非要把我們趕盡殺絕,還有點人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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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法律上來說你是不能去競爭對手工作,但是什麼樣是壹個界限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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