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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14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被指是來自澳門、綽號「水房賴」的黑幫頭目賴東生(見圖)
本報記者
被指是來自澳門、綽號「水房賴」的黑幫頭目賴東生(見圖),涉嫌以蒙騙手法移民加拿大,聯邦移民及難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去年2月就他壹家人的移民資格進行聆訊,結果於同年8月裁定賴東生本人屬有組織犯罪集團成員,下令驅逐他出境。賴東生就裁決所提出司法覆核,聆訊周肆在溫哥華的聯邦法院展開。
據電台《華僑之聲》報道,賴東生的代表律師查普曼(Peter Chapman)在陳辭時指出,移民部早在1997年已經懷疑其當事人的黑幫身分,而其當事人與家人在2001年申請入籍,但移民部拖延至2010年才直接提出訴訟,證明移民局未能舉證。
律師指移民部未能舉證
查普曼又稱,在遣返聆訊中,移民部僅憑報章片面報道香港黑幫的情況,以及其當事人在1997年在溫哥華住所外遭人企圖槍擊事件,便指證其當局人涉及黑幫。
查普曼指出,壹個為移民部作供的溫市警員對澳門黑幫毫無認識,只憑閱讀文章了解澳門堵場的「大耳窿」活動,而移民部未能提出可靠及有力的證據證明其當事人屬黑幫人分子,要求法院推翻原判。
妻兒准繼續留在加國
代表移民部的律師賴默(Keith Reimer)反駁道,提供證供的所有證人皆具有處理與黑幫有關案件的豐富經驗,同時探員在調查期間聽取到從澳門14K黑幫人物在溫哥華的談話,提及賴東生指示要在澳門追殺14k黑幫人物,因此當局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賴東生是幫派「水房」的話事人。
在去年8月的裁決中,賴東生的妻子和3個子女可以繼續留在加國。
賴東生並無出庭,據悉他現時身在澳門。聯邦法院押後裁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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