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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20 | 來源: RCI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駕車須知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道路上的“頭號殺手” 吃東西也要罰?

圖片來源: CBC
各種移動媒體的流行使分心駕駛正在成為壹個越來越嚴重的問題。
自從2008年以來, 除了努納武特地區外,加拿大的其他省和地區都針對人們開車時使用手持設備設立了法律,而且法規還在繼續收緊。
在安大略省,2014年3月18日開始實施壹項新法規,對分心駕駛者的罰款從155加元增加至280加元,而且,這還是對認罪者的罰款額,如果駕駛者拒絕承認自己的行為,上法庭申辯後被確認有罪,則罰款額可高達500加元。
與此同時,安省還在進壹步加嚴有關法規,安省的議員們最近提出壹項法案,對分心駕駛的罰款將從現在的60-500加元提高到300- 1000 加元,另外,分心駕駛者還將被扣掉叁分。
在加拿大的其他地方,對分心駕駛的罰款額不等。在西北地區、紐芬蘭省和拉布拉多,罰款額為100加元,在薩斯喀徹溫省,罰款額為280加元。還有壹些省份,罰款額隨著駕駛者的違規次數而上升。
道路上的“頭號殺手
安大略省警方表示,分心駕駛已經成為道路上的“頭號殺手 ”。安省警方說,2013年,安大略省有 78人在由分心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死亡,相比之下,有57人因酒後駕駛死亡,44人因超速駕駛喪生。
大西洋沿岸的新斯科舍省也是如此。根據 加拿大皇家騎警交通部門的數據,在2008-2013的伍年中,致命交通事故中有叁分之壹,即33%是 因分心駕駛造成的,31% 與速度有關,26% 與酒精相關,其他原因的事故占10%。
分心駕駛的范圍
導致分心駕駛的因素其實遠遠不局限於手機的使用。
多倫多警方說,雖然人們在談論分心駕駛時,主要談的都是手機等手持電子設備的使用,但該罪名適用於“司機在駕駛機動車輛時所從事的使他們的注意力轉移的任何行為”。
阿爾伯塔省在2010年底通過的“分心駕駛”法 (Bill 16),被認為是至今為止加拿大在這方面最全面的法律,該法律包括禁止人們在開車時閱讀、書寫以及進行個人清潔等行為,比如壹邊開車壹邊刮胡子,別驚訝,真有人怎麼幹!
該法案的提出者是卡爾加裡的議員阿特·約翰斯頓(Art Johnston),他說,開車的人如果吃東西也有可能被罰,他說,吃東西沒有被列入分心駕駛法,是因為要看情況而定,比如壹個人可能開車時嘴裡在嚼餅 幹,時間比較短,但也有的人可能去快餐店買了個漢堡,壹邊開車壹邊吃,可想而知,壹只手被占上了,而且吃的時間比較長,這種情況就會被罰款。
對於禁止分心駕駛的法律,有些人抱怨,這壹條條禁止開車的人用手機、發短信的禁令有點太“過於保護”了,實際上應該敦促人們遵循常理,但其他的人則在游說采取更嚴格的懲罰,以解決開車駕駛用手持電子設備這壹 “現代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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