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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4-30 | 來源: 新浪娛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苑剛遺產 | 字體: 小 中 大
賈靜雯不滿名嘴呂文婉2年前在《金錢帝國》(香港版美國版)節目上,提及“聽說”她的前婆婆曾要求驗孫女DNA,因此提告向呂文婉求償200萬元台幣(約41萬元人民幣)。台北地院昨認為,呂文婉發言前未經查證,判她須賠償50萬元(約10萬元人民幣),並登報道歉;仍可上訴。

賈靜雯

名嘴呂文婉
呂文婉挨告後強調發言時有說“聽說”,依國語辭典解釋“聽說”是指“據說,傳說”,呂認為賈小孩“驗DNA之說”從2005年即在媒體出現,她上節目談“婆媳過招”,賈是公眾人物,她引用其它媒體報導並討論,沒侵害賈權益。
法官認為呂上節目談論婆媳過招,僅具娛樂性不具公益性,賈女兒血緣也與公益無關。
呂雖辯稱“聽說”,仍屬侵權,考慮呂曾在媒體隔空向賈道歉,酌減判呂賠50萬元(約10萬元人民幣),並登報道歉。
呂文婉昨回應:“我在錄像,要請律師了解狀況再說。”賈靜雯的律師昨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通知,不便響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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