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4-05-04 | 來源: 南華早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位知情者向本報透露,廉政公署(ICAC)探員會在“今後幾周”將曾偉押送回港。曾偉今年51歲,大約3年前涉嫌壹樁與工商銀行有關的數拾億港元賄賂案,因面臨指控而逃亡。

逃亡的內地地產大亨曾偉已經同意返港受審。
今年1月份,曾偉在塞班島被捕,之後香港政府壹直與美國協商其引渡事宜。
壹位知情者向本報透露,廉政公署(ICAC)探員會在“今後幾周”將曾偉押送回港。
這將是斯諾登(Edward Snowden)事件後香港與美國之間的第壹次高調引渡安排。大約壹年前,斯諾登引爆“監聽門”事件後藏身香港,美國提出引渡被香港婉拒,令港美關系受損。
曾偉投身地產開發行業,也是酒店和高爾夫球場大亨,常被誤認為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之子。他在2011年7月事發香港。
他被指控為獲得貸款行賄27億港元,但沒有到庭受審。該案導致工銀香港兩位高管入獄。
曾偉1月16日在塞班島被捕,當時 他從上海飛抵塞班島,持游客簽證入境未遂。海關人員稱,他被質詢時做出了虛假證供。
壹位了解案情的人士說,對香港向美國提出的正式引渡要求,曾偉沒有提出任何反對意見,看起來剩下的只是安排他回港的具體事宜了。
曾偉曾聘請大律師清洪辯護。清洪曾涉及幾樁知名案件,其中壹些案件與ICAC的秘密監控是否合法有關。記者致電清洪的事務所,電話無人接聽。ICAC發言人稱,鑒於香港特區向美國政府正式提出引渡曾偉將引發壹系列法律程序, ICAC將不再給予更多回應。
律政司發言人稱,香港特區政府向美國政府正式提出引渡曾偉的要求,此事正依照《香港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進行處理。現階段,律政司不予置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