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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5-16 | 来源: 新浪博客 | 有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移民故事 | 字体: 小 中 大
喜欢加拿大的理由 作者:大头爱自由
刚看到博友《喜欢一个城市的理由》有感要发。博友说她对温哥华很失望,没有上海繁华,也无日本精致,像个大农村。喜欢不喜欢是最个人化的事情,无法比较和评价,连说服都多余。
比如温哥华,如果她有上海繁华,像日本精致,我个人倒没有胃口了。我不喜欢人工的繁华,枫叶怎么繁华我都喜欢,鲜花怎么精致我都喜欢,而不是人、商品、汽车、霓虹灯、高楼大厦、噪音。
我讨厌生活中不分场合的精致,工业化对人类天然的想像力、自由感破坏得还不够吗?还要如何让我们异化成为没有轮子不走路、没有电脑不工作、没有手机不说情话、没有KTV包房不唱歌、没有钞票不出门、没有电梯回不了家?
有时候新屋旧宅高矮胖瘦挤在一起,不那么整洁漂亮,但有生活的味道和历史的痕迹。我极其讨厌上海陆家嘴的繁华精致,就是模拟科幻太空,冰凉生硬,抽根烟都感觉虚伪,不如上海的里弄让人喜欢。
就是音乐、艺术,过分的精致也会丧失天然的乐趣,成了雕琢的形式毫无生趣。哪怕上床做爱,过于讲究卫生、光线、音乐、香水、红酒、T字裤的精致,不如高梁地里的一个打滚来得浑然天成、畅快淋漓。
一个喜欢的城市是没有标准的,因为家人、朋友、恋情、工作、购物、文化、天气,也可能是某段记忆、某种感觉、某个幻想,或许什么都没有,就是人多不寂寞。
我很幸运,加拿大没有让我失望,她和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移民前,我没有实地考察过,从书本、网络、论坛上看见我喜欢的元素都在加拿大,高高的蓝天灿烂的枫 叶、密林深处的简朴木屋、乡下一般稀疏的城市、鲜花簇拥的老房、动物出没的马路、穿着朴素笑容灿烂的居民、悠闲温馨的咖啡屋、漫长的骑车绿道、秋天的落叶 冬天的雪。
让我最终决定移民是一句话,而不是厕所(那篇博文是开玩笑的)。这句话是先移民加拿大的朋友说的,她当时是单身妈妈,“我女儿走在路上,不用担心被拐骗,时常有人牵着她过红绿灯,时常有人送巧克力给她吃。” 当时我想走在这样的路上多么幸福,何况是春有花香、秋染红叶的路。
我爱说:喜欢一个人是天大的缘分。喜欢一个地方何尝不是呢?
至于选择温哥华、多伦多还是蒙特利尔(移民前,就知道这三个城市。那时候我和所有中国人一样,只往繁华大都市去,呵呵),我是让儿子决定的。
“儿子,加拿大就三个城市,你想去哪里?”
“老妈,我不知道。哪个城市下雪最多就去哪里。”
“那就去蒙特利尔。”
我们一来蒙特利尔就不想离开,越住越喜欢。这和媒妁之言的婚姻有啥区别,据说过去媒妁之言比现在自由恋爱要感情稳固和谐得多。这就是缘分。因为相信缘分,这个“信”成就了天长地久,成就了一生一世,这就是喜欢,这就是爱。
记得圣经的一句话“Faith is the real quality of things hoped for, is conclusive evidence of things not seen (Hebrews 11:1) ”(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可见信的奇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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