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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7-05 | 來源: 東南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貪官 | 字體: 小 中 大

尹春燕
從清廉墮落到腐敗,壹個人要經歷怎樣的心路歷程?筆者進行了大量職務犯罪案例調查,在進行壹定數量綜合分類分析的基礎上。
筆者發現,貪官們在反思自己“為什麼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時,能列出N多個理由。到底是懺悔?還是推脫?
怨“老婆不好”
海南省東方市原市委書記戚火貴被稱為“海南第壹貪”。2001年8月13日在執行死刑前他懺悔說:“我如果有壹個好老婆的話,如果她及時提醒我,我不會落到這個地步。很多東西受她影響,我講她不聽。”
2011年7月15日,重慶市墊江縣政府原常務副縣長趙應明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拾贰年零六個月。剖析自己的墮落原因時,他特別提到:“是枕邊風把我帶上了犯罪道路。”
點評:做官是自己的事,做人也是自己的事。然而大難臨頭,這壹切怎麼都成了老婆的事?
怨“不懂法律”
“都怨我不懂法、不學法,才落到今天的地步”,成為貪官們最愛說的腐敗理由。遼寧省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2001年10月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死緩。2002年3月2日慕綏新因癌症去世。他在落網後表示:“我的法律知識太貧乏,基本上不懂法——我是在雙規之後才弄清楚受賄的定義的,在之前我認為我的行為不是受賄,因為我收的錢多數是在事後,事前沒有談過。”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原局長陳錦祥1998年9月29日因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拾肆年。他在分析犯罪原因時表示:“我為什麼會淪落到如此地步?想來想去,我壹步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是從分不清違紀和嚴重違法犯罪開始的。”可就是他,曾在政法部門做過中層幹部。
點評:或者說沒學過法,或者說不懂法,或者說分不清違紀和違法。但在職時,他們為什麼都那麼振振有詞?
怨“身處染缸”
湖南省株洲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權屬和市場管理處原處長尹春燕被稱為“悔過書文采最好的副處級女貪官”。她在悔過書中寫到:“我是學法律的,知道受賄是觸犯法律並被定罪判刑的,但是當時太不把它當回事,開始隨波逐流。壹種‘大家都這樣’的想法,泯滅了我心中對法律應有的敬畏。”
壹名貪官在悔過書中寫到:“想想現在社會大環境像壹個染缸,官場中的人時而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以此為自己平時犯下的錯誤尋找到了壹種精神上的解脫,更加麻木不仁、積重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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