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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7-15 | 來源: 台灣中央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台北地檢署偵辦合宜住宅弊案7月15日下午提訊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之前檢方提供肅貪專戶,要求葉世文主動繳回A7弊案賄款。據悉,葉世文委任律師14日趕在全案偵結前,已將款項全數匯入。不過,檢方會審酌葉世文的態度是否符合減刑條件。

葉世文
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聯手偵辦的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查出葉世文涉嫌向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索賄,白手套蔡仁惠不僅全盤供出,還爆料葉世文涉及在林口A7案收賄,日前他已轉為污點證人以100萬元新台幣(下同,1元新台幣約為0.033美元)交保。葉世文已將向遠雄集團收賄的400萬元贓款,14日匯入到台北地檢指定帳戶。
台北地檢署表示,葉世文已承認涉部分弊情,14日承辦檢察官已收到林口A7弊案全數賄款。至於金額多寡,涉及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據悉,匯入金額約介於500萬元至600萬元之間。檢方為厘清賄款與標案之間的對價關系,日前已成功策動擔任白手套的台北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轉污點證人,蔡仁惠有問必答,和盤托出八德及林口A7案行受賄細節,全案朝刑度最重為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方向偵辦。
由於葉世文已主動匯回林口A7弊案賄款,但仍堅稱“收錢沒辦事”,只承認“不違背職務收賄”,15日下午檢方會當庭訊問葉世文是否認罪,審酌葉世文的犯後態度是否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據了解,日前在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查出葉世文曾向遠雄索賄2,600萬,其中前金1,600萬已遭檢方查扣,葉世文也坦承收賄,但僅承認刑度較輕的“不違背職務受賄罪”。而蔡仁惠因將案情托出,日前已經轉為污點證人,他也在事後咬出葉世文在任職營建署長期間,也向趙藤雄索賄600萬。目前蔡仁惠已轉為污點證人交保候傳,葉世文也將索賄400萬元繳回,僅剩趙藤雄尚未認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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