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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8-07 | 來源: 法制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法庭上,李長賓否認指控,他說自己是壹個大善人,他也是被別人騙了



被控假借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山西省慈善總會名義,以投資“慈善快樂行”投幣設備能夠獲高額回報為誘餌,先後騙取280余名被害人共計4600余萬元,今天上午,被告人李長賓在贰中院受審。
對於被控涉嫌集資詐騙罪,李長賓予以否認,稱自己也是受害人,也被別人騙了,他說自己借了4600多萬元,先後救助了2.1萬人,是壹個大善人,並反問檢察官是否做過慈善。據悉,該案預計審理壹天。
庭審現場 假借慈善項目 騙280人4600萬
檢方指控,李長賓於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間,假借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山西省慈善總會名義,通過網絡、新聞發布會、推介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以投資“慈善快樂行”投幣設備能夠獲取月投資額4%-8%的高額回報為誘餌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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