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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8-19 | 來源: 法制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盡管有鄭州市管城區民政局(以下簡稱管城區民政局)出具的壹份《夫妻關系證明書》,但李海(化名)卻否認與這份證明書上寫的王丹(化名)結過婚,並為此兩次將管城區民政局告上法院。
鄭州市管城區民政部門婚姻登記大廳正在辦公,該部門未按法院司法建議做出改變

管城區法院開具的司法建議書建議民政部門“糾正”

盡管被法院裁定其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不過壹份《司法建議書》讓李海認為自己仍有希望,這份由管城區法院開出的《司法建議書》建議民政局“糾正其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書》”。李海告訴《法制晚報》記者,目前他已經將此事上訴到中院。
事件起因 房產糾紛引奇案 男子不認曾結婚
早在2012年9月,李海因為壹處房產爭議,被他人起訴侵權。王丹當時手持壹份由管城區民政局出具的 《夫妻關系證明書》,要求以第叁人身份參加訴訟,並且聲稱該房產是其和李海的“夫妻共同財產”。
而李海至今仍堅稱,王丹只是他的前女友。“我和她談過戀愛而已,根本就沒有結婚!結婚這麼大的事情,我自己還能不知道?!在鄭州生活幾拾年,我從未去過管城區民政局,連這個單位在哪裡辦公都不知道,更未有任何簽字和登記。何來在管城區民政局補辦過夫妻關系證明書壹說?!” 李海告訴法制晚報記者說。
李海向記者出示了這份管婚字第044號《夫妻關系證明書》復印件,原件是由管城區民政局於1993年9月20日出具的,內容為:李海與王丹於1986年9月21日在管城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因結婚證丟失,特出具此證明書。
有意思的是,記者查詢當年日歷發現,《夫妻關系證明書》上標注的1986年9月21日是星期日,這壹天很多黨政機關是休息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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