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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9-21 | 來源: 台灣《聯合報》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台灣女同性戀伴侶辦理結婚登記遭拒,盼“同志婚姻”早日合法。

昨天9月20日諧音“就愛你”,台灣綠黨高雄市議員候選人梁益志號召6對同性戀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但於法不合遭駁回。明知會被拒,這些同性戀伴侶仍盼借此喚起重視,給他們結婚權利。
梁益志也是同性戀,他感慨的說,很多同性伴侶就算相伴拾幾、贰拾年,最後在喪禮上,卻也只能是沒有法律關系的“其他人”。他呼吁政府重視同性戀,並盡速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讓同性伴侶也能在法律保障下,共組家庭。
參與登記活動的6對同性伴侶,分別是2對女、4對男。愛情長跑9年的中學教師圍圍(30歲)和喵喵(27歲),走過外界異樣眼光,最後用堅定愛情,獲得親友祝福,連學校校長都支持2人結婚。圍圍說,就算知道法律不許可,還是想以行動表達訴求。喵喵說,相信社會“是可以被改變的”。
另壹對女同性戀伴侶李月(20歲)和茶米(22歲)都是學生,2人在同性戀咨詢辦公室當志工時相識,交往1年。李月說,同性戀和異性戀壹樣有婚姻需求,也希望能獲得法律保護。茶米說,沒有法律保障,再相愛也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這6對同性伴侶備妥相關證件,要求登記結婚。戶政人員表示,因戶政系統設置問題,只能讓“1男1女”登記結婚。戶政事務所主任魏瑟則表示,依台灣“民法”972條定義,是“1男1女”辦理結婚登記,同性於法不合,因此駁回申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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