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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0-28 | 來源: 高晟博客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徐才厚 | 字體: 小 中 大
2014年6月18日,中國軍網發文稱,軍隊絕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文中寫道,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締造和領導的,從創立之始就對腐敗“零容忍”。並列舉了因腐敗而倒下的軍中“老虎”唐達仁、左祥雲、王守業、谷俊山等。這些軍中“老虎”不僅包括了早年中共中央蘇區貪腐200多元被槍決的,還包括了貪污上億元的軍級幹部。

徐才厚
唐達仁為中共中央蘇區時期瑞金貪污腐敗窩案的主犯。1933年,瑞金縣財政部會計科科長唐達仁因侵吞各種款項34項共折合大洋2,000余元(浪費未算入),被判槍決並沒收其本人財產。
左祥雲是中共早期歷史上對因貪污等腐敗問題而執行槍決的較高級別官員。1933年8月, 包括中共中央政府大禮堂和紅軍烈士紀念塔的全蘇大會工程開工,共籌集10萬元的資金和物資,時任全蘇大會工程處主管官員的左祥雲即被舉報貪污工程款246.7元,審判後被判決死刑並執行槍決。
劉仁祥為中共中央蘇區時期於都縣軍事部長,是“於都事件”的主犯。該事件中以劉仁祥為首的犯罪分子,造假帳冒領公款400多元,並公款私用。1934年,劉仁祥等5人被判處死刑。
黃克功為中共長征時的紅軍旅長。少年時代參加紅軍,跟隨毛澤東經歷了井岡山斗爭和贰萬伍千裡長征,是“老井岡”中留下來不多的將領。1937年10月,26歲的紅軍旅長黃克功,對陝北公學壹個女學生劉茜逼婚未遂開槍將其打死在延河邊。經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審判,黃克功被處以死刑。黃克功給黨中央、中央軍委寫信,要求從輕處理,戴罪立功。時任中央軍委主席的毛澤東接信後給邊區法院院長雷經天寫信,支持法院判決,並要求在公審大會上,當著群眾和黃克功的面公布這封信的內容。黃克功之死也被譽為毛澤東“揮淚斬馬謖”。
原任解放軍海軍北海艦隊航空兵副司令員的孫晉美,曾任青島海軍流亭機場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流亭機場改擴建工程,1988年被授予海軍少將軍銜,後因受賄被“雙開”、 逮捕。
邵松高為解放軍第38集團軍原政委,1988年授銜時為師級少將。邵松高伙同第81師副政委楊澤民等,犯有重大貪污、受賄等經濟問題。1996年12月6日被依法判處20年有期徒刑。
廖伯年原為北京軍區空軍副司令員,少將軍銜。2000年因受賄、挪用公款被罷免。
肖懷樞原為蘭州軍區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中將軍銜。2003年3月中國“兩會”期間,肖懷樞因為經濟問題被查,這是當時中國軍隊系統中因經濟問題獲罪的最高級別將領,媒體報道稱肖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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