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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01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22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跨性別政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訊
針對溫哥華教育局於今年6月中通過《修訂草案政策法規:性取向和性別認同》(Draft Revised Policy and Regulations: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ies,簡稱跨性別草案),現有代表多位家長的律師,於周伍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推翻溫教局的相關決定。
代表律師Masao Morinaga在新聞稿表示,溫哥華教育局跨性別草案容許學童按照個人內在感覺,自由選擇使用男女更衣室或廁所,草案相關文字欠清晰,內容含糊並且出現矛盾,引致家長憂慮子女在學校的安全;另壹方面,這項政策也違反建築條例及學童憲法權利。
據家長關注教育局小組發言人陳盧美馨說,憲法保障學童身體及心理健全,但男生可以使用女廁,或女生可以使用男廁,會令不願意和異性共用更衣室或廁所的學童私隱權受侵犯,明顯違反憲法。
好像充耳不聞
陳盧美馨又說,眾多家長在今年4月至6月期間,不斷以書面、電郵及在多場公聽會上,極力向溫市教育局9位學委表達意見,希望溫教局顧及所有學童的人身及心理安全,但除了鄧立勤(Ken Denike)和胡慧儀兩位學委願意聆聽家長意見之外,其他7位學委對眾多不同意見家長的聲音,好像充耳不聞。這次有超過175位家長簽署證明文件,支持提出訴訟,本案現已交由王仁鐸律師事務所的Masao Morinaga處理,查詢可致電:604-739-0118,內線105。-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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