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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06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聯邦移民部提案禁止移民以「文化差異」為除罪化理由,以保護移民婦人和女孩,不再因文化、性別而遭到暴力侵犯。(加通社)
聯邦移民部長亞歷山大5日已向國會提出壹項「半開化文化習俗零容忍法案(Zero Tolerance to Barbaric Cultural Practices Act)」,意在強化現行法律以保護移民婦人和女孩,免除因文化、性別而遭到暴力行為。
亞歷山大5日在壹項電話記者會中表示,新法案旨在加強保護移民婦女,免除因文化、性別所造成的暴力行為,不論是加國的暫時居民或永久居民,即使沒有任何定罪,根據新法案,移民系統將有權剔除涉及壹夫多妻和強迫結婚的人士,他們也有可能要求離開加國。
亞歷山大強調,新法將確保犯罪者將不能再以文化差異,作為其除罪化的辯護理由。他特別以Mohammad Shafia所稱的「光榮殺人」(honour killings)案為例,就是本次新法必須強化法律保障的最佳例證。
Mohammad Shafia偕同兩個妻子自阿富汗來到加拿大,未久他便被控謀殺其中壹位妻子和他的3位女兒。19歲的Zainab、17歲的Sahar、13歲的Geeti,以及Shafia的第壹個太太、52歲的Rona Amir Mohammad,4人於2009年被發現陳屍哉洔o舊蛉隦ideau Canal河底的車中。
Shafia當時便提出文化差異,並以「光榮殺人」作為辯護藉口。亞歷山大表示,加國不容許人權遭侵犯,過去犯此類罪行人士會以「文化傳統」的「光榮殺人」、「家庭光榮」、「男人光榮」為辯護理由,但此與加國價值不符,新法中便是要加強保障婦女和女孩的人權。
新法案也明定,設定新的全國法定結婚年齡至少需滿16歲,把小孩從加拿大送往其他地區強迫結婚的行為亦視同犯罪;在刑法之下,創設壹項新的違法行為項目,用以禁止「主動並知情參與」強迫結婚或法定年齡以下的婚禮,違法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刑期。
此外,新法也特別訂出,可由法庭發出保障令(peace bond),用來防止某些人試圖將孩子帶離加國逼婚之用;新法限制在配偶謀殺案中以激怒為藉口,如此該類案件才不適用於所謂的「光榮殺人」。
部長亞歷山大指出,壹夫多妻制在加國並不受歡迎,壹旦政府發現該類人士在移民項目內,這些人士將被移除,他強調,因為這樣的文化與加國價值並不相容。-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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