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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10 | 來源: 新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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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民國政府不但重新搬出已廢除的斬首刑,“裸形處決”也重新浮出水面,不少女性革命者被脫光了衣服砍頭示眾,而且個別的手段比老祖宗還殘忍,劊子手先用刀割去女革命者的乳房,然後才砍下她們的頭。

(對女子的杖刑 圖片來源:中國網)

廣州起義之後被處決的女革命者被掀開衣服露出下體示眾。

廣州起義時,女戰士游曦等人被脫光衣服示眾,割掉乳房,屍體砍成幾斷。圖為被槍殺的女革命者被扒光,下身插入樹枝。
中國古代統治者顯然深諳此道,能夠使女犯被社會普遍恥笑的辦法,在自商代就已經形成“穿衣文化”的中國,還有什麼比讓女犯暴露身體更能降低其社會評價度的呢?
中國古代史上統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罰,莫過於對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觀形成後,中國人便開始以裸體為恥了,裸形處決在奪去犯人生命的同時也在貶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剝光後處刑,除了貶低其身份之外還額外起了壹個羞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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