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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15 | 來源: 周海濱博客 | 有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毛澤東 | 字體: 小 中 大

由於江青在文革中出盡了風頭,也迫害了不少人,所以在粉碎肆人幫後,江青被描繪成了壹個跳梁小丑式的潑婦。善良的人們無論怎麼也想不通:偉大領袖毛主席為什麼偏偏要娶江青這樣的女人為妻呢?殊不知,偉大領袖當年為了能娶江青為妻,那可是下定了決心,不惜與整個政治局對抗,可謂是迎難而上排除萬難。
壹
1937年7月,因為“吳莉莉事件”,導致毛澤東與賀子珍的婚姻破裂。之後賀子珍負氣出走,吳莉莉被禮送出境,毛澤東的婚姻生活出現壹個空檔期。這年8月上旬,江青進入了延安,才過了壹年多壹點,1938年11月底,毛澤東從鳳凰山遷到楊家嶺,與江青正式結婚。當時,延安反對毛澤東這段婚姻的大有人在,組織部長陳雲、中共中央負總責的張聞天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想想也是,江青不過是上海灘的壹個叁流演員,而且數次婚變鬧得滿城風雨,延安的好女人多的是,作為中共最高領袖的毛澤東為什麼要下決心放棄“糟糠之妻”賀子珍,不惜與張聞天對抗而娶江青這個女人為妻呢?
當時延安革命隊伍裡的結婚程序,只要當事人雙方提出申請,領導批准表示同意,就算正式夫妻。毛澤東與江青的戀愛關系很快就引起黨內同志的極大議論,特別是那些了解江青到延安之前先後與裴明倫結婚,與俞啟威同居,與唐納結婚,與章泯同居,並且多次鬧得滿城風雨,緋聞纏身的紅塵往事的領導同志,如當時在延安的王世英、南漢宸等人,當時在新肆軍的項英、楊帆等人,當時的中共江蘇省委,等等,紛紛聯名寫信給中央總書記張聞天,陳述事實,試圖勸阻這場婚姻。
張聞天綜合大家的意見,以個人名義給毛澤東寫了壹封信,大意是:你同賀子珍合不來,離婚,大家沒有意見,再結婚也是應該的,但是否同江青結合,望你考慮。因江青在上海是演員,影響較大。這樣做,對黨對你,都不大好。信是讓警衛員送去的。毛澤東讀罷大怒,當場把信扯了,說:“我明天就結婚,誰管得著!”
毛澤東接到項英發來的反對意見電報,立即回復壹份軍用電報:“我學孫中山。”江青對這個電文的解釋是,“孫中山和宋慶齡年齡相差就更大了,約30歲”,而她當時24歲,毛澤東45歲。陳雲當時也反對這樁婚事,他曾以中央組織部部長的名義找江青談話,說毛主席有老婆,並未離婚,提請江青注意。江青回去告訴了毛澤東。毛澤東立馬打電話給陳雲,質問道:“你這個組織部長竟然管到我家裡的事情來了?”
沖天壹怒為紅顏。“如果大家不同意,寧願回家種田去。”毛澤東以不容置疑的態度堅持自己的婚姻自由。何況,為了保密制度和軍事安全考慮,組織部門再次對江青的個人歷史進行政治審查。雖然後來的駐蘇大使,當時上海地下黨的領導人劉曉發電答復說,她被懷疑是國民黨秘密代理人,因為她曾被逮捕,歷史上有不清楚的地方。但是康生在緊要關頭向毛澤東打了保票,出具了書面證明:“經調查,江青同志政治上無問題,其歷史清白。”中央政治局其他領導同志無可奈何,只有接受事實。於是中央政治局為此專門討論並作出決議,被迫同意了他們的結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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