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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16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孫銘雪
本屆卑詩市選,有兩位獨立候選人,分別同時在大溫兩個及叁個城市分別參選,但壹顆未中,兩人均無當選。贰埠首席選舉事務副主任羅菲利普(Philip Lo,譯音)表示此舉並不違法,但有學者就指出,雖然理論上候選人可獲得超過壹個職位,但采取這種做法的人通常並無競爭力。卑詩選舉處(Elections BC)則回覆稱,不負責管理每個候選人的競選資格。
身為地產經紀的印裔獨立候選人古普塔(Raj Gupta),日前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電話訪問時,承認自己分別在3個城市參選。他說:「我在本拿比選市長,溫哥華選學務委員,贰埠選市議員,我現居溫市。」
他還表示,不認為這樣的競選方式有任何問題,並稱自己的全部候選資格都是獲得批准,並希望3個城市中至少能有壹個可以當選。但周六晚上各市選舉結果出爐後,他的計劃全部泡湯。
學者:通常缺乏競爭力
古普塔曾在2013年省選中,代表卑詩保守黨角逐溫哥華-堅盛頓(Vancouver-Kensington)選區省議員,但僅獲得572票,得票率為2.75%。
羅菲利普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古普塔的競選方式並不違法,選舉處也非常清楚古普塔還在贰埠以外的其他城市參選。他還指出,另壹位贰埠學務委員獨立候選人潘德伊(Rajiv Pandey),也同時參選溫市議員。
同樣從事地產行業的潘德伊也曾在去年的省選中,同樣代表卑詩保守黨競選溫哥華-菲沙圍(Vancouver-Fraserview)省議員,獲得653票,得票率為3.02%。他本次也沒有成功當選。
卑詩選舉處傳訊經理梅因(Don Main)表示,該處僅負責監督各城市競選資金和廣告規則是否合法,不負責每個候選人的競選資格。
據卑詩大學(UBC)政治學教授哈裡森(Kathryn Harrison)表示,能否在多個城市參選,取決於各市的競選政策。很多市選職位並非全職,理論上也不能排除可同時獲得多個職位。她還稱,在兩個以上城市同時競選並不常見,而此類候選人通常不具競爭力。-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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