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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23 | 來源: 秦芹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貪官 | 字體: 小 中 大
在中國反腐敗的大背景,中國公安部對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備受輿論關注。據北京時間11月17日中國公安部網站公布的消息稱,中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截至目前,已從美國、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韓國、泰國、香港等56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境外經濟防犯罪疑人288名,其中,抓獲潛逃拾年以上的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1名,從美國、加拿大、日本等發達國家抓獲84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有126名。其中有媒體報道,中國外逃貪官攜款致使中國損失近8,000億元人民幣。中國公安部表示,中共拾八屆肆中全會上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建立執法合作網絡,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提出了新的要求。據悉,中國各級公安將“獵狐2014”繼續向縱深推進。

輿論認為,中國的重要性使它能夠在多邊會議上推動自己關切的議程,尤其是在其擔任東道主時。11日召開的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各方承諾“通過引渡、司法協助、追回腐敗所得等手段”消除腐敗,還提出加強與腐敗官員及其非法所得跨境活動相關的信息共享,在亞太加大追逃追贓等方面合作。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也於日前正式運行。
關於中國外逃貪官到底有多少,中國相關權威部門壹直沒有發布完整或者確切的統計。據媒體報道,中國有關部門在2006年掌握的情況顯示,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在800人左右,涉案金額將近700億人民幣(1人民幣約合0.16美元,下同)。另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在2011年的壹份數據報告顯示,從上個世紀901年代以來,包括“裸官”在內的各種貪官等有1.8萬人外逃,其攜帶款項近8000億元人民幣。
就目前中國海外追逃壹半有肆種方式,其中“引渡”是最為主要的方式,此外還有引渡替代的方式,即遣返、異地追訴、勸返。但無論哪壹種方式,都離不開當地警務部門的配合。從大陸媒體獲悉,截至到今年7月底,中國與泰國等38個國家締結雙邊引渡條約。而對於沒有簽署雙邊引渡條約的國家有些則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國。不過,美國並不認同這壹共約中的引渡條款。之前北京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中,美國已在其中,同時也已對中國在這方面進行合作表達了積極態度。
隨著中國海外反腐的大力推進,很多國家都與中國建立了反腐合作機制,或者至少已經形成合作意願。有評論認為,要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數據庫,及時掌握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情況,開辟專欄,廣泛接受海內外的舉報。此外,還要將追逃追贓工作提升至構建國家間政治與外交關系的戰略高度,加快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資產分享協定等的談判、締約、履約進程,建立與有關國家的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據此可預計,貪官可逃之地將越來越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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