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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24 | 來源: 騰訊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基隆市區近來出現壹名好色假乞丐,他乞討前先以繃帶纏手、紗布包眼,再把整只右臂藏在衣服內佯裝斷臂,選在人來人往的公車循環站旁行乞,由於身形瘦小可憐,半小時就能賺到兩百多元,日前他跪地行乞時,被警方發現疑似偷瞄行經OL裙底風光,警方帶回調查後,已轉交基隆社會處處理。

好色假乞丐
警方調查,裝殘引同情的陳姓男子(32歲)是台中人,在基市行乞時間超過半年,他會跪趴在路旁頻頻搖擺身體。基市社會處表示,曾多次與陳男接觸表達協助之意,但都被他拒絕,甚至看到社工就跑。
嗆“別礙我賺錢”
警方表示,陳男好手好腳,卻長期窩在仁贰路的公車循環站前行乞,許多民眾都曾目擊,他會先在左手纏繞繃帶、用紗布遮住左眼,再將整只右手縮進衣服內,看來就像斷臂傷眼的殘疾人士,引發許多路人同情布施金錢,短短半小時就進帳兩百多元。
日前巡邏警員行經時,看到行乞中的陳男疑似偷瞄OL裙底,上前關切發現他竟佯裝殘障,還嫌棄在他身旁行乞的撿資源回收婦人太臭,將陳男帶回派出所調查,口頭告誡後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並通報社會處介入處理。
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科長蔡惠貞指出,針對街友有兩種協助方式,壹為安置收容,贰為給予交通費送回戶籍地,但社工多次與陳男接觸,他怒嗆:“不要妨礙我賺錢!”拒絕接受幫助,也刻意躲避社工。
囂張踹殘疾人士
壹名在同處行乞的劉姓街友昨向媒體說,陳男裝扮逼真,收入比其他街友好,“看過他白天行乞,晚上喝花酒。”還曾踹過另名行動不便的乞丐,行徑相當囂張。
律師林富貴指出,若陳男單僅純偷看,不構成妨害秘密罪的犯罪要件,且未言語、行為騷擾,被偷看的女性可能無法提出性騷擾告訴,但他喬裝為殘疾人士,導致他人同情給予金錢,恐涉詐欺罪,最重將面臨伍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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