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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13 | 來源: 中評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在警方高度專業和克制的行動下,金鍾“占領區”清場壹舉成功,夏愨道、紅棉路、幹諾道中壹帶的交通昨天已全面回復正常,但立法會大樓門前和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壹段路面仍為壹些占領者所盤踞,繼續成為隱患。

香港大公報發表社評指出,對此,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表示,基於安全、衛生和其他使用者權利等理由,立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下周壹開會後,將會立即采取行動,要求仍逗留在立會的占領者離開,如遇阻力,將會要求警方協助,務求將地方清空。然而,反對派議員揚言要保障占領者的權利,“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更聲稱,立法會是“民意機構”,“民意機構”不許民眾到來表達意見,是荒謬和不可能的事,雲雲。
事實是,立法會門前壹向設有公眾示威區,還有壹個廣場,兩月來已長期被人占據;而根據立會條例,除非立會主席或秘書處要求,警方不會進入立會范圍內執法。因此,就算前天金鍾的清場大行動全面徹底,執法警員也沒有踏進立會壹步,如此便形成立法會成了“化外之區”,占領者仍得以在此地逗留。而金鍾清場行動之後,壹些占領者轉移陣地,到立會繼續占領。如此本來只有拾多個帳篷、數拾人流連的立會示威區,“人口”壹下子增加了數倍,大批帳篷搭起,雜物擺滿壹地,看來不用多久便會淪為金鍾占領區“翻版”,成為占領者新的“落腳點”。
而梁家傑、“長毛”等人不提占領便罷,提起占領,他們在整個“占中”期間的言行,更令人氣憤。“占中”柒拾多天來,他們身為立法者,不僅不對占領馬路、堵塞交通、沖擊警方等違法行為作出批評和譴責,不對執法者給予理解和支持,反而反其道而行之,公開發“聲明”支持“占中”、指警隊使用“過度武力”,屁股坐在立法殿堂,言行卻與坐在馬路的違法占領者無異。
更有甚者,在多次沖擊行動中,“長毛”等人更扮演了極不光彩的“幫凶”角色,借出他們的議員辦公室供“學聯”和“學民思潮”等人使用,在內開會、影印、用餐以至洗澡、留宿,儼然成了占領行動的指揮中心或“後勤部”。激進分子日前發動“鐵馬攻城”,撞破立法會大門玻璃,暴行就是在立法會內策劃的,如此“引狼入室”,也可謂“自作孽、不可活”矣。
而就在前天的金鍾清場大行動中,被押走、抬離、拘捕的反對派議員多達拾伍人,他們不僅“立法犯法”,而且是清場前夕才到來“博拉”、“博上鏡”,令人不齒。
立法會是本港唯壹立法機關,維護法治、責不容卸;反對派議員長期“占會”、亂會,掹動物、∫\肌薄ⅰ暗閎聳薄⑽Чヌ厥住⒍衤罟僭保也煥硎忻窀l恚畹醬罅可婕熬妹襠奶趵蒞肝薹ㄍü┱Υκ艹鋼狻⒋綺僥研校緗窬夠掛迅雋⒒岜涑傘罷劑旎亍保隊誚鷸印⑼塹取罷劑燁北磺宄隼吹惱劑煺叩攪⒒峁慍『褪就鞍燦薄⒊て諏羰兀顏劑焱岱繆有氯ィ榭穌嬡縑厥琢赫裼⑷漲八裕菏強扇獺⑹氬豢扇蹋
全港市民反感“占中”、反對違法占領,立法會是特區政制權力架構,議員高薪厚祿、享用公帑,立法會大樓不是他們的“私產”,不容用作違法亂港用途,市民要求立會步金鍾後塵,由執法人員到來清場,曾參與違法占領的反對派議員也應被依法追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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