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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12-30 | 来源: 星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 字体: 小 中 大
明报/对于赖昌星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日前质疑中国外交照会的可信度,移民部代表律师雷斯尼克(Esta Resnick)向法院陈递最新抗辩书,驳斥马塔斯所提出论点,指马塔斯提出的证据毫无新意,又提不出中国外交照会不可信的证据,因此认为移民部官员先前对遣返前风险评估做出的决定,并无错误。
另方面,马塔斯昨日再向法院提抗辩,质疑由移民部对中国外交照会可信度进行担保,有违宪法之虞。
联邦法院将于下月16日,就赖昌星、曾明娜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司法覆核,进行一连3天聆讯。这几天,移民部与赖昌星双方律师,就中国外交照会可信度、以及谁有权担保外交照会的可信问题上,你来我往,多次向法院提交抗辩书。由于这是赖昌星就其遣返前风险评估结果提出司法覆核的聆讯,得来不易,因此双方律师可以说是全力以赴,放弃假期为下月中的审讯进行准备。
雷克尼斯在最新抗辩书中指出,赖昌星方面多次质疑中国外交照会的可信度,但却无法提出该照会不可信赖的确实证据。事实上,中国从来没有违背任何给予加拿大的外交照会;例如在中国男子方勇(Fang Yong)一案中,尽管方勇在来到加拿大前,已经被中国法院判处死刑,但中国政府遵守对加外交照会,将方勇从死刑减为终身监禁,目前方勇仍在服刑。
另一方面,马塔斯昨对移民部关于外交照会的保证,提出宪法上质疑。他指出,移民部既负责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又对影响风险评估结果的中国外交照会可信度进行检视,在宪法上根本是不可行。马塔斯称,先前他曾在遣返前风险评估审讯上,要求由其他独立机关,对中国外交照会的可信度进行检视,但遭到移民部拒绝。-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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