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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16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通社報道
倘毋須負刑責 5罪判決須壹致
中國留學生林俊被殺及肢解案,審訊進入陪審團退庭商議的最後階段,法官昨天向陪審團作出指引。
疑犯馬格諾達(Luka Rocco Magnotta)不承認5項控罪,包括壹級謀殺罪。法官Guy Cournoyer昨日在庭上詳細講述罪名內容,並提醒陪審員也可以作出贰級謀殺、不負刑事責任的判決結果。
法官提醒,如果陪審員認為被告因精神問題而毋須就本案負上刑事責任,就要對全部5項控罪都有壹致的裁決,其他控罪包括侮辱屼佸、公开淫秽材料、刑事骚葤佨理哈鐣野茰O嵋樵薄⒂始囊嗷蜮粑鍥紛铩
馬格諾達已承認殺人行為,但辯方的心理學家出庭作供指,馬格諾達在案發時患有精神分裂症,不能分辨對錯。法官表示,陪審團在是否接納被告以精神失常作為抗辯理由時,要回答兩個問題,壹是被告在犯案時是否精神有問題,贰是該精神問題是否令他不知道是錯誤行為。如果兩個答案都是否定,就不能豁免刑事責任。
法官表示,雖然被告沒有作供,亦無接受控方的心理學家評估,但他無責任去做。法官促請陪審員基於自9月以來的庭審證據作考慮,不要受公眾輿論影響,要在沒有憐憫、偏見和恐懼下作出裁決。
本案聽審的共有14名陪審員,法官昨日選出由8女4男組成的12人陪審團,進行退庭商議,裁定馬格諾達是否罪成。-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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