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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22 | 來源: 網絡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市情報 | 字體: 小 中 大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發第656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未經同意不得泄露不動產資料
《條例》明確,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公安審計等9部門共享
《條例》要求,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壹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確保國家、省、市、縣肆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條例》要求,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等應當實時互通共享。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交。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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