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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07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前年要求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必須把機艙內寵物犬與患有狗只過敏症的乘客分隔,但聯邦上訴庭昨日裁決,要求當局重新考慮有關決議。
加拿大運輸局2013年8月裁定,加航應該設立最少伍行距離的緩沖地帶,把機艙內的服務犬或寵物犬,與過敏症乘客分隔開來;假如飛機沒有安裝HEPA過濾通風系統,則任何寵物犬不得進入機艙,即使機上沒有過敏症乘客,而如果有服務犬需要登機,則要視乎犬只主人與過敏症乘客誰先購買機票。
加航其後向聯邦上訴庭提出上訴,叁名法官組成的審裁小組到上月總結指,基於程序上的混亂,加拿大運輸局決議沒有考慮到加航提交的詳細報告,因此裁定當局的決定欠缺程序公義,要求重新審議。
法官諾頓(Marc Nadon)在裁判書指出,加拿大運輸局在這項重大問題上,不應該只考慮投訴人和所有過敏症乘客,同時亦應顧及加航本身,而且目前的決定不是基於任何壹方的實際舉證,尤其對加航提出的證據缺乏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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