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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26 | 來源: 財務第壹教室 | 有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房產證改革關鍵詞
1.中央停止房產稅擴圍,轉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
2.所有房產不再設定40/50/70年大限,規定為永久性產權。
日前出台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草案),將使房地產稅等財產行為稅成為縣(市)級主體稅種。
記者從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處獲悉,因房產稅存在較大爭議,中央已確定停止房產稅擴圍,轉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屆時,包括重慶、上海在內的已試點房產稅的城市,將全部按照新法實施。
上述深圳市地稅局負責人還透露,未來除了房地產稅納入地方稅種外,土地出讓金仍屬地方收入,因此地方的財政實力會增強。
房產稅停止擴容背後
去年3月的“國伍條”提出要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去年下半年,媒體報道杭州、廣州、深圳等地制訂的試點方案已經成形,第贰批試點即將推出,但最後擴圍計劃卻杳無音信。
“房產稅不會再擴大試點了,因為新的房地產稅會在幾年後出來,現在再擴大試點已經沒有必要。”上述深圳市地稅局負責人稱。
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是1986年由國務院發布的,該條例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但2011年,上海和重慶出於調控樓市等原因,開始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
在深圳房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看來,各界對房產稅的爭議主要在於法理上不正當。重慶和上海出台房產稅是因調控倒逼,而現在房地產稅是屬於稅制改革的壹環。今年從放棄房產稅的試點,到啟動房地產稅立法工作,也說明了此前兩地的試點失敗了。
“上海和重慶在試點房產稅過程中有很多問題,在抑制房價及增加地方稅收方面的作用不大,因此無法在全國推廣。”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說。
根據上海公布的2014年預算草案,今年上海預計征收房產稅27.6億元,同比增長2.6%。而2014年上海土地出讓金收入預計超過1700億元,相比之下,房產稅對財政的貢獻僅是九牛壹毛。
事實上,房產稅和房地產稅只差壹個字,外界對此卻多有混淆。
顧雲昌告訴記者,有關房地產的稅收都算房地產稅,包括開發、流通、保有環節,前兩個環節的稅費包括房企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契稅等,而房產稅僅僅指向保有環節。目前,房地產開發和流通環節均征稅,且稅負過高,但保有環節則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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