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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2-26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再過兩天,從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原先分散在住建部、農業部、林業局、海洋局等部門的各類不動產權屬登記將合並,並由統壹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登記,“多頭登記”時代將宣告結束。
這項醞釀已久的政策實施後,對樓市會有怎樣的影響?是否會推進房產征稅的落地?居民現有的房產證是否需要更換?這些問題《每日經濟新聞》會在這篇報道中為您壹壹解析。
變更產權才變更登記
3月份,統壹的不動產登記開始實施後,將全面啟用統壹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需要進行登記的不動產,包括土地、房屋、森林、海域等九大類,其中最受關注的是,“不動產權證”將取代原來的“房產證”。
昨日(2月26日),國土部公布了《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樣本。據了解,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啟用後,以前依法制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居民原有的相關簿證采取“不變不換”的原則,即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
此前,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分散在多個部門,如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等由國土資源部門登記;房屋所有權等由住建部門登記;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由林業部門登記;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由漁業部門登記;海域使用權則由海洋部門登記。
有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於各部門的管理辦法不壹致,分散登記很容易出現各種重疊、漏登現象。不過,統壹的不動產登記並非易事,全國各地的試點進展情況不壹,推進程度也不壹致,而且只有變更產權才會變更登記,因此短期內尚且無法實現不動產的全面登記。
為房產稅開征奠定基礎
在各項需要登記的不動產中,最受關注的是房屋產權的登記。盡管統壹登記不動產只是產權登記形式的變更,主要目的在於梳理不動產信息,與征收房地產稅並無直接聯系。但是,如果能夠實現全國聯網信息共享,將間接為日後征收房地產稅奠定基礎。
壹名稅務行業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重慶和上海兩地試點開征房產稅,征稅范圍僅限於本市范圍內的房產,對於本市居民外地購房無從征稅,客觀上造成了稅負不平等。如果能夠實現房屋產權的全面登記且信息共享,每個人、每個家庭的房產數量就清晰可見,根據房屋數量進行征稅就有了依據。
上海和重慶兩地的征稅范圍狹窄,目前已經停止擴圍。新的房地產稅尚未出爐。目前有傳言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正在制定相關的稅收法律。上述業內人士表示,隨著不動產登記制度越來越成熟,對稅源的控制就會越來越嚴格,房地產稅作為未來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未來開征也是理所當然。
未來哪些房產會被征稅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如果未來的房地產稅以上海、重慶兩地已經開征的房產稅為藍本,則有以下幾種情況被征稅的可能性較大:壹是到非常住城市置業,尤其是購置兩套房以上的;贰是擁有高檔住房的;叁是家庭總住房面積過高,尤其是超過了人均60平方米的。以上叁種情況未來被征收房產稅的可能性較大,且新房和存量房都有被征稅的可能。
不過,房地產稅體系稅種數量繁多,重復征稅現象嚴重,再加上短期內不動產登記也無法全面覆蓋,因此房地產稅的出爐還有待時日,且“剛需”被征稅的可能性極小。
但不動產信息未來有可能實現全國聯網,仍然讓很多人擔心,在未來5年內房地產稅可能最終落地。這使那些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城市都擁有房子的部分房主擔心,以後他們會不會被征房地產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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