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NEWSDATE: 2015-03-05 | News by: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本报讯
穷凶极恶的一级谋杀犯将可能被终身监禁,不能够获得假释。联邦政府将在下星期向国会提出修改刑事法,但预料无法赶及在今年10月中旬全国大选前通过。总理哈珀昨日联同司法部长马逵(Peter McKay),以及公共安全及紧急应变部长国会秘书詹姆斯(Roxanne James),在多伦多中华文化中心宣布,将立法规定,犯下滔天罪行的犯人将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最少服刑35年
哈珀表示,保护国民安全是政府的最高责任,受害人和家属的权益,应凌驾於罪犯之上。被判终身监禁的凶徒,应受到法律的全面制裁,真正伸张正义。为保障公众安全,不应该纵容杀死不只一个人的谋杀犯获得提早假释。在新例之下,涉及强奸、绑架或非法禁锢、恐怖主义、杀害警察或惩教人员、又或任何残暴的一级谋杀犯,将终身不准假释。
为顾及宪法问题,新法案将容许终身监禁不能够获得假释的罪犯,最低限度服刑35年之後,向联邦公共安全部长申请特别假释许可,由联邦内阁决定是否批准。哈珀表示,民选的内阁部长更能够对民众问责。
暴力罪案受害人组织(Victims of Violence)主席罗森翡特(Sharon Rosenfeldt)对新法感到高兴。她说,政府终於不再将受害人当作统计数字。她女儿在1981年被残暴奸杀。犯下11宗谋杀案的凶徒虽然自知不可能获得假释,但仍然坚持每两年提出假释申请,并毫不讳言表示这是他的权利。每次假释聆讯是将尚未癒合的创伤一次又一次的撕开,令受害人和家属一再受到伤害。
联邦政府表示,新法案是落实2013年施政报告的承诺。终身不准假释的规定,与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澳洲的刑法看齐。
监狱专员萨柏斯(Howard Sapers)则指出,去年获日间假释的犯人,99%没有再犯;全面假释的犯人,也有97%不再犯法。现时加拿大被判终身监禁的犯人,平均刑期为22年,已经超过美国和很多其他国家。-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