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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3-17 | 來源: 嘉崎博客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文革”後期,越來越多的知識青年遇到了婚姻問題。上山下鄉的特殊場合,使這個問題有別於壹般意義上的社會婚姻,而成為運動中糾結著諸多矛盾的壹個焦點問題。

知識青年上山下鄉
婚姻政策
經濟條件差,提倡“晚婚”
知青下鄉以後或遲或早都會遇到婚姻問題,上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運動的高潮期,新聞媒介不厭其煩地宣傳在農村“扎根壹輩子”的思想。使下鄉知識青年“扎根”在農村的有效手段莫過於鼓勵他們在農村結婚,安家落戶,但有關部門卻把提倡晚婚作為知青工作的壹個重點。
1970年5月14日《人民日報》報道了貧下中農積極教育插隊知識青年,正確處理婚姻問題,勸導他們實行晚婚的消息。在這則消息中,是否堅持晚婚,被聳人聽聞地提高到“階級斗爭”的高度加以認識,而壹些地方出現的早婚苗頭則被斥責為“階級敵人”破壞知識青年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壹股“妖風”。
197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接見參加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的全體代表時,周恩來明確指出:“計劃生育,與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分不開。城鎮青年下去以後,要做模范。”他還特別誇獎女知青代表徐敏光是晚婚的“模范”。徐17歲時還鄉務農,此時已經28歲,還沒有結婚。
周恩來專門談到知青“晚婚”與房子的關系。他說:要提倡晚婚。剛下去,不到20歲,下去後頭柒八年,拾來年,可以不發生住房的問題。以後他可以自給了,有了積累,再給點補助,到結婚時就可以另蓋房子了。
個案白啟嫻
壹個“反潮流”典型
第贰年年初,新聞媒介對知青婚姻基調卻發生了顯著轉變,轉變的開端是由白啟嫻投訴報紙引起的壹場風波。
白啟嫻原是河北師范大學的畢業生,1968年被下放到河北省滄縣閻莊公社相國莊大隊“插隊落戶”。1972年與同隊壹小學文化水平的農民倉促成婚,她努力適應由大學生向農婦的角色轉變,燒火做飯、喂雞飼鴨、操持家務、侍奉公婆、生兒育女。丈夫雖為人厚道,但不乏根深蒂固的夫權觀念,無故挨丈夫的打很快成了她的家常便飯。她的婚後生活毫無美滿可言,也不斷遇到周圍人的冷嘲熱諷。
1973年底,在壹次口角中,與白啟嫻同在公社執教的壹名教師將這起婚姻說成是個“丑(聞)”。白在盛怒之下連寫幾封信寄給各家報社。信中稱,“有人說嫁個農民沒出息,依我看,那種貪圖個人享受,看不起嫁莊稼漢的人最可卑”;“有人說,落在農村沒前途,我堅信在廣闊的農村奮斗終生大有作為,前途無量”。為了駁斥各種非議,她不惜美化自己並不如意的婚事,將偶然湊合的婚姻說成是“決心扎根農村幹壹輩子革命”的自覺舉動。白啟嫻的信適逢其時,當時以江青為首的極左派領導人竭力推波助瀾的“批林、批孔”運動剛剛拉開帷幕,正需要造就白啟嫻這樣的“反潮流”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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