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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3-31 | 來源: 加通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太平洋沿岸溫哥華市壹間夜總會酒吧的女招待安德裡亞-穆圖(Andrea Mottu)有壹天接到老板通知,說第贰天酒吧要搞個夏威夷主題晚會,女招待們都要穿彩色比基尼乳罩來上班。

女招待被要求穿比基尼乳罩上班
安德裡亞覺得這是對女招待的歧視和性別剝削,為了抗議她那天穿著高領套頭衫去上班。安德裡亞說,她這樣做不是看不慣別人穿比基尼乳罩上班,而是覺得在到處是醉醺醺男人的酒吧裡袒胸露背很容易讓人借機揩油,這讓她很不舒服。
安德裡亞那天不但是穿著高領套頭衫去上班,而且把要她穿比基尼乳罩上班的老板告上了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人權法庭。BC人權法庭裁決安德裡亞勝訴,要該夜總會酒吧老板賠償安德裡亞6千加元。
人權法庭在裁決中說,安德裡亞工作的夜總會酒吧老板對女招待提出的著裝要求與對男招待提出的著裝要求有太大的不同;女招待被要求穿盡可能露肉的衣服、特別是要把乳溝、“事業線”高調顯示出來,但男招待卻沒有被要求穿凸顯男性性特征或有性暗示的服裝。
女大學生推出女士維權網站
壹些餐館和酒吧對女招待提出上班時必須穿著暴露的要求是很長時間來壹直引起爭議的問題,也多次受到保護女權人士的抨擊。加拿大西部城市埃德蒙頓的4位女大學生推出了壹個名叫F.E.D.U.P. YEG ( Feminist Eatery Database — Undercover Project)的網站;該網站的宗旨是用顧客和服務員的親身經歷來暴露餐館和酒吧行業中存在的性別歧視、特別是歧視女性的問題。
加拿大Gowling Lafleur Henderson LLP律師事務所在性別歧視領域有經驗的律師傑弗裡.霍華德Geoffrey Howard和芭蒂娜.波爾加斯Bettina Burgess指出,餐飲業著裝方面的性歧視問題有的容易在法庭上打贏官司,有的卻較難。
有的維權官司不好打
霍華德律師指出,安德裡亞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人權法庭打贏官司,是因為酒吧老板提出要女招待穿比基尼乳罩上班的要求、但沒有要求男招待也袒胸露背的上班,這是明顯的性別歧視。
波爾加斯律師則指出,男性和女性服務員可以穿不同樣式的服裝上班、因為畢竟是男女有別;但女招待和男招待應該是穿屬於同壹類的工作服裝上班。比如,如果壹個酒吧的老板同時要求女招待和男招待都穿胸部只有幾根布條的衣服上班,就不能算是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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