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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09 | 來源: 京京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離婚,這不愉快的事情,也可以用浪漫的方式結束。在中國唐代,離婚是浪漫而煽情的,壹份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唐人“放妻書”(離婚證書),用詞浪漫,文筆優雅,絕對貫徹了“好聚好散”的原則。

唐代周昉《簪花仕女圖》局部(來源:遼寧省博物館)
比起現在離婚的水火不相容,“放妻書”的現世,讓很多人對中國唐代的愛情刮目相看。敦煌莫高窟中保存著不少唐人的“放妻書”,基本都是先是追述姻緣,懷想恩愛,然而“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只能離婚。離婚就離婚,沒有你死我活的詛咒,反倒是祝願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覓得富貴佳偶。離婚後男方還要再負擔女方叁年衣糧,而且壹次付清!最後還“伏願娘子千秋萬歲”,讀來令人忍俊不禁,盡管是當時的壹種程式語言,也讓人感受到唐人的包容和釋懷,溫情和幽默。
從史實來看,唐朝妻子提出離婚的也不在少數。女方再嫁也不為失節,這與前朝的“從壹而終”和後代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形成鮮明的對照。有趣的是,唐代離婚協議除了要夫妻雙方按手印,還要加上各自腳印作為“雙保險”,著實令大家忍俊不禁。
“放妻書”摘錄
夫妻相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坐;兩德之美,恩愛極重,贰體壹心。
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來相對。妻則壹言數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羊壹處。
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壹別兩寬,各生歡喜。
唐代女性的情感世界
在中國古代,女性往往處於依附地位,給人以柔弱、卑賤的印象。但在唐代傳奇中,婦女的形象卻大放異彩:他們向來逆來順受的女性,舉起復仇的利刃來維護自己正當的人身權利;他們追求的愛情排斥了壹切非情感的功利要素,堅持婚姻中的自我意識,並以實際行動反對堅不可摧的封建禮教制度;他們的愛情觀、婚姻觀較其它封建王朝有很大拓展。所有這些,都表明唐代婦女的社會地位與其他朝代有所不同。
唐傳奇塑造了壹系列個性鮮明獨特、可歌可敬的女性形象。透視她們豐富多彩、景色多姿的人生經歷,我們能真切地感覺到:大唐壹代,婦女的個性意識有了明顯提高。
唐傳奇被稱為“史才”與“詩筆”的結合,從現實生活的故事入手,加入作者的想象,采用精妙的筆法使壹個人物個性鮮明,躍然紙上,也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實,揭露唐代封建制度的弊端,等級制度的壓迫,家長制度的不近人情,比如《李娃傳》、《任氏傳》、《離魂記》、《鶯鶯傳》、《霍小玉傳》等。這些名篇代表預示著唐代愛情小說中的女性有著約束爭取自由的意識。-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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