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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10 | 來源: 史海鉤沉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如果愛,請大聲說出來。”然而這句簡單的話對於情感內斂的華人來說仿佛並非易事。然而,縱觀中國的歷史,並不是所有的時期都是如此,可以說,民國時期的中國思想的開放程度是很多當下之人難以想象的。

民國才女蕭紅(圖片來源:百度圖片)
中國的民國時期是極為特殊的,當時帝制廢除,思想解放,以前示愛時的欲說還羞,在當時已經蹤跡難尋。單身男女們,紛紛通過“征婚”的方式去追求個人姻緣。
民國時期的征婚潮
早在1900年前後,蔡元培、章太炎等名流就先舉起了征婚招牌。蔡元培元培先生到底是留洋歸來,態度開明,開列的伍個條件中,有壹多半卻是為女方著想:壹,女子須不纏足;贰,須識字;叁,男子不娶妾;肆,男死後,女可再嫁;伍,夫婦不相合,可離婚。
相比之下,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條件還保留著舊文人的壹些情調。比如,女方應是個大家閨秀,能寫小文章。最重要的,這姑娘須有服從性質。寥寥數語,要求著實不低。但兩位都是成名的大人物,有提條件的資本,應者如雲自不在話下,最後當然也找到了心目中的如意伴侶。
說到普通人的征婚,那真是千奇百怪,內容各異。1930年第1期的《青天匯刊》上,收錄了壹位男子的征婚啟事。現年24歲的“某君”,准備去歐美國家考察學習,離開之前想找壹位女伴。倘若女方也有意出國,“某君”願意出資贊助;如果不願意,那待他回來後兩人結婚也可。“某君”共提出了六項條件。比如,年齡應在17歲至20歲之間,身家清白,初中畢業及以上(大學生更好),性情溫和,思想活潑。還特意指出了對女方身體的期待——“奶部未曾壓束者”。如果對方也看過張競生的《性史》,那就再好不過啦!有符合條件且欲聯系者,可寫信前來,並附上壹張照片。“某君”最後保證:“不合原信寄還,絕對代守秘密”。
無獨有偶,該刊物還登載了壹位“靜娜”女士的文章,好像是對“某君”征婚廣告的回應。靜娜說,自己年方拾九,性格靦腆。走在大街上,看到賊眉鼠目的男士,往往會忐忑不安,面紅耳赤。對於“某君”提到的《性史》壹書,靜娜說曾經也看過,但並不很喜歡,因為作者過於站在男人私利的角度上看問題。不知道“某君”看了上述回應,有什麼感覺呢?《青天匯刊》沒有繼續登載,也就無從得知了。
相比靜娜,壹位署名“胖的儂”的女孩子所寫征婚廣告更加別開生面。單看此壹筆名,就知道這是位胖姑娘。“胖的儂”說自己除了有些胖,性格方面則很溫和。上小學堂的時候,有壹個男同學,“人很伶俐,很柔和,又很美麗”。兩人互相愛慕,如膠似漆。後來男方托校長前來求親,不料“胖的儂”之父看到男孩後,極力反對,並對女兒講出了理由:“你身子已經太胖,性情又如此柔和,若再配上肥的他,將來生的兒子,豈不像胖冬瓜壹樣?你的性已太和,又配他的柔,將來豈不要軟在壹堆,變作棉花團麼?”無奈之下,“胖的儂”只好遵命分手,並發出征婚廣告,用她的話就是:“能夠有壹個瘦弱身體、暴烈性的男性來破我的寂寞麼?”-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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