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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02-10 | 來源: 地產周刊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稅務相關 | 字體: 小 中 大
問:我有個小生意,能否通過給配偶和小孩發工資來減稅呢?
答:很多小生意都是家庭式生意,家庭成員都參與生意的運作,那麼從稅務的角度來看,這些家庭成員都構成生意的雇員,給他們的工資都可以從生意收入中抵沖,從而減少生意的淨收入,也就減少了生意/業主要交的稅額。當然,家庭成員也要就他們的工資報稅。從省稅的角度來說,如果業主的收入較高,而配偶和小孩的收入低,那麼相當於把錢從較高的稅率轉移到較低的稅率來交稅,可以省下壹些稅,另外也可以充分利用配偶和小孩的各種免稅額,如小孩的個人免稅額等。
稅局對這種方式也有壹些條件限制。首先工資的金額要合理,那麼怎麼樣才合理呢?壹個重要的參考是,如果不是配偶和小孩的話,這種工作您願意付多少錢。給配偶和小孩的工資不能高於這個市場價太多,特別是給小孩的工資要符合其年齡。其次是配偶和小孩所做的工作必須是生意所必需的,比如,配偶在家裡做家務的時間恐怕就不能算作是為生意所做的工作。平時發工資的記錄要保存好。如果是用支票發,要保存好銀行過帳後寄回的支票。如果是用現金發,要保存好收款人簽字的收據。
最後要注意的是,所謂發工資並不是簡單地開支票/發現金給家人,最重要的是次年2月底前要給配偶和小孩簽發T4表(和您對待其他雇員壹樣),並且很可能平時就要做必要的工資扣除(如扣所得稅和CPP,但EI通常不用扣)並交給稅局。如果沒有T4表,稅局那邊有可能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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