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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5-15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皇後 | 字體: 小 中 大
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14日裁定,將不受理卑詩渡輪「北方皇後號」前導航員裡爾格特(Karl Lilgert)的上訴申請,他的兩項刑事疏失造成他人死亡(criminal negligence causing death)確定罪成,必須服刑肆年。
「北方皇後號」渡輪於2006年3月行駛過程中觸礁沉沒,造成兩名乘客失蹤,事後被判定死亡,在2013年的審判當中,法官認為當時擔任導航員的裡爾格特有重大責任,因為這起意外事件的主因之壹,就是他與壹名女船員間的男女關系,造成他分心。
當時的審案法官判定他必須服刑肆年,10年內不得操作任何船只,裡爾格特在2014年時,曾向卑省上訴法庭(BC court of appeal)提起上訴,不過被拒絕受理,因此他才決定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當時的審案法官判定他必須服刑肆年,10年內不得操作任何船只,裡爾格特在2014年時,曾向卑省上訴法庭(BC court of appeal)提起上訴,不過被拒絕受理,因此他才決定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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